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的职位:重型机械生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全面的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和现代企业管理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运用财务管理软件,具备一定英语水平。
  (三)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应聘须具有财经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经济、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财会、审计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
  2、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
  (四)在财政、审计、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财会、审计岗位担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或副处
级职务5年以上,并具有会计师或相应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聘用后受聘者不再保留原公务员身份。
  (五)财务总监上任时,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财务总监岗位工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应聘:
  1、因渎职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因监控、审核失误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
  3、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制度受行政处分的;
  4、因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营私舞弊等受处分、处罚的;
  5、有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的。
三、聘用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财务总监由指挥部聘用到重型机械生产公司任职。
  (二)受聘的财务总监,如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指挥部协助财务总监办理有关入户手续,档案挂靠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所需费用由财务总监个人自理。
  (三)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任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财务总监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务总监续聘和奖惩的依据。
四、职权责任
  财务总监任职期间,列席重型机械生产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重大经营决策会议,履行对其经营管理中的财务监督职责,监督其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一)财务总监的主要职权:
  1、对派驻单位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提出财务管理、财务运作和会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务员待遇
  2、对派驻单位董事会、总裁、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在决策与经营过程中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有权查阅、检查财务会计资料,监督其日常经济活动;
  3、参与拟订和审核派驻单位的重大经营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年度预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筹融资计划和利润分配方案、经营班子年薪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4、参与派驻单位的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
  重大国有资产变动事项包括:全资、控股企业的改制、兼并、破产、解散、关闭;派驻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债务重组、资产转让、贷款担保和资产抵押等。
  大额资金流动事项包括:数额较大的资金调拔和现金支付;公司对外举债,担保、发行债券等。
  6、对派驻单位及其属下全资、控股企业的财务运行和财务决策活动进行监督,审核派驻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确认其准确性;
  7、对派驻单位下属单位主管财会工作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调动、奖惩等提出建议;
  8、重型机械生产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财务总监的责任
  1、规范派驻单位财务会计活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对未能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授权机构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单位财务报表和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对参与制订的计划、决策等事项造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5、履行南沙指挥部规定的其他责任。
  (三)财务总监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守派驻单位的商业秘密;
  2、不得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
  3、不得在授权机构获取除规定允许之外的任何经济利益。
五、任职待遇和奖惩
  (一)财务总监的薪酬由指挥部确定和支付,实行年薪包干制,每年总收入15万元人民币。由以下项目构成:
  1、月薪:10000元人民币;
  2、年度考核奖励:15000元人民币,发放数额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二)指挥部依据聘用合同规定对财务总监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财务总监不能获得年度考核奖励。
  (三)建立履行职责保证金制度,由委派方按财务总监薪酬的10%提取履行职责保证金,
专户存储。财务总监任期届满后,经任期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可全额领取履行职责保证金。
  (四)指挥部依照社会保障有关规定为财务总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比例承担上述保险费。
  (五)财务总监任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指挥部依据聘用合同规定即时予以解聘,且不得领取履行职责保证金。
  1、在重型机械生产公司以外单位兼任职务;
  2、接受委派方以外单位提供的待遇;
  3、未能全面履行聘用合同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4、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
  5、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称职;
  6、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二个月以上。
六、基本程序和方法
  财务总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月22日至4月30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应聘人数少于5人不予开考。应聘者报名时,须填报《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可在网站上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能够反映本人近期专业管理水平的论文或专业分析报告和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片2张。应聘者可将上述材料送达或寄至,信封注明“应聘财务总监”。经审查合格,给予接受报名,并核发准考证。
联系地址:**************,:******;:***********;联系人:******。
  (二)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包括:《财务会计》和《经济法规》;《财务会计》为闭卷,《经济法规》为开卷。考试参考资料选用2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5月中旬。
按照笔试高低,取前5名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通过网站(www.g**********)对外公布。其它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专业素质。
  面试时间:2012年5月下旬。
  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及面试成绩对外公布。
  (四)组织考察
  考察分占总成绩的30%。由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评分。
  (五)体检、确定人选和择优录取
  考察对象安排在***第*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选,按1:2的比例,提出拟任职的财务总监人选,提交指挥部临时党委研究决定。
  时间:拟定于2012年6月上旬
  (六)签定聘用合同和委派上岗
  经指挥部临时党委决定聘用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