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阳光组)及福建省基层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福建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各有关高校
赞助单位: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7年3月
(二)地点:
  1、北区:待定
  2、南区:待定
五、参赛单位:
  1、本科组:福建省本科院校、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2、高职组:高职高专院校。
    比赛实行南、北分区进行。
(一)北区:福州  莆田  宁德  南平 平潭开发区
(二)南区:厦门  泉州  漳州  龙岩  三明 
六、参赛办法及资格:
(一)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男运动员各12名。
  2、参赛运动员必须来自同一所院校的在籍大学生。
  3、参赛队必须备有两套深、浅(浅最好是白)不同颜、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
  4、参赛经费自理(食宿、交通)。
(二)参赛资格:
1、凡报名参加CUBA联赛(阳光组)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达到该校当年、当地高考录取分数线录取的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注:联赛暂不接受专科生、研究生等非本科学生参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学生;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院系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3、运动员参赛年龄不得大于25周岁(按1月1日界定);运动员入所代表参赛的大学时年龄不大于20周岁。
4、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CUBA联赛(阳光组)。
5、每个运动员可参加CUBA联赛(阳光组)4届,以运动员第一次报名参赛(第N届)开始计算至第(N+3)届为止,不能参加第(N+4)届及以后的联赛。报名参赛以当届总决赛报名表为准。
6、凡报名参加CUBA联赛(阳光组)的运动员,在同一赛季内不得再报名参加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
七、竞赛办法: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1、预赛:
    男子组:南、北两区均采用分组循环进行比赛,根据积分在分别排列南、北区的前4名
  2、决赛:
  ①、男子组:南、北区前4名的球队,进行交叉淘汰决出1-8名
对 阵 图(决赛)
                            南区1
                            北区4
                            南区3
                            北区2
                            南区2
                            北区3
                            南区4
                            北区1
八、录取名次:冠军队,分别代表福建省参加CUBA阳光组(本科组、高职高专组)比赛。
九、竞赛规则:
  1、比赛规则: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2014竞赛规则》和规则解释。
  2比赛时间:采用4×10分钟,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及每一决胜期之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之间休息10分钟。
  3、暂停:在第一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暂停;在第二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暂停,第四节最后二分钟只允许二次暂停;每一决胜期的任何时间可准予1次暂停。
  4、名次排列:所有参赛队进行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得1分,比赛因弃权告负得0分,积分多者名列在前。
  5、计分办法:如果组内2支或多于2支球队在所有比赛后有相同
的胜负记录,这2支或这些球队之间的比赛将决定它们的名次排列。
如果这2支或多于2支球队之间的比赛后有相同的胜负记录,将按照
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
(1)它们之间比赛净胜分的多少。
(2)它们之间比赛得分的多少。
(3)所有比赛净胜分的多少。
(4)所有比赛得分的多少。
  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列。
十、报名规定与报到日期:
(一)报名规定:
  1凡报名参赛的院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①报名表(须电脑打印表,加盖学校公章及校医院章);②运动员资格审查表;③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录取的招生大表复印件(复印后需再加盖学校公章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参赛;④运动员的学生证复印件;⑤身份证的复印件;⑥信息采集表(领队、教练员、队员个人照片),信息采集表以每届联赛前发布的表格为准,从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下载。2016年11月18日报名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先将①和⑥以电子文档格式发送至集美大学体育学院邱红武,邮箱:qhw********@163,然后将上述①-⑥资料加盖学校公章一并用特快专递寄至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地址: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一号福建医科大学体育教研部罗敦雄收;邮编:********)。
  2、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报,按弃权论。
  (二)报到日期:
竞赛监督、裁判长赛前3日报到和裁判员赛前2日报到。
  ②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于比赛前1天报到。 
  ③参赛单位报到时需向大会提交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和相关证件。
  技术会议于赛前召开,由参赛单位指定代表参加。
十一、裁判:
    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建省大学生篮球协会选派。
十二、注意事项
1、各队必须严格遵守比赛的规定,服从竞赛组的安排和裁决,尊重裁判员、运动员和观众。如出现队员打架斗殴,将取消该队员的比赛资格,并按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相关规定
严肃处理。
2、参赛队必须准时到场,无故迟到15分钟,则按弃权论处。
3福建省招生办、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