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福建省消防总队接收地方院校毕业生简介
(限招男生)
一、武警消防部队性质和任务
武警消防部队是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同时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例和《兵役法》、《现役军官法》,享受现役军人同等待遇。部队主要担负各项公安消防保卫和社会抢险救援等任务。
二、武警福建省消防总队简况
武警福建省消防总队自1988年组建以来,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造就了一支英勇善战、装备精良、快速机动、屡建奇功的消防劲旅,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消防事业任重道远,朝阳的事业期盼你的加入,火热的警营将为你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三、接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服从组织分配,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且必须通过部队组织的考察。
(二)学业条件
1、接收对象必须是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应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不接收成人高校、职工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独立院校、民办大学、远程(网络)教育学院的毕业生和各类委培毕业生及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在校期间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处分的毕业生。
2、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补考不超过3门,本科学历的毕业生还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不接收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
3、接收对象必须通过部队组织的知识能力测评、体能素
质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4、自愿到我省消防部队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支队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生和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以及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
1、年龄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标准,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视力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
四、接收专业
哲学专业;法学专业;中文专业;新闻传播专业;物理、化学专业;计算机专业;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专业;材料工程专业;安全工程;消防工程专业;刑侦专业;财会专业等。
五、基本待遇
入伍实习期满(一年)后,大学本科毕业的享受副连职二档、中尉的薪金基本标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享受正连三档、上尉的薪金基本标准;实习期间享受正排职的薪金基本标准。
接收的毕业生,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在转现役前,毕业生在政治、思想、身体、心理素质等不适应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六、分配原则
按照接收专业和岗位的需要,实行全省统一分配;志愿到山区支队工作的可定向分配。
七、
地址:福建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邮编:350003
福建省招生办联系人:吴干事:0591- 87089222
2007年武警福建省消防总队毕业生需求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