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8.24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近期市卫生计生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经研究,现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一、雷海潮,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市医管局党委书记,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党政全面工作,领导市医管局党委全面工作。
  二、于鲁明,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市医院管理局局长,领导市医院管理局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市医院管理局。
  三、李彦梅,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老年卫生、妇幼卫生、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党建、干部、人事、人才、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等方面工作。
  分管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组织人事处(人才处)、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四、张靖明,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指导协调市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五、钟东波,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发展规划、信息化和统计、药事与医疗器械管理、财经管理、内部审计、直属单位发展建设协调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信息统计处、药械处、财务处(审计处)。
  六、高 坚,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卫生应急、院前急救、干部保健工作、综合监督执法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保卫等方面工作,协调大型活动等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分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监督处、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七、屠志涛,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市中医管理局局长,负责医疗机构管理、社会办医服务、中医药等方面工作。
  分管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市中医管理局。
  八、邓旭亮,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挂职一年),负责政策研究、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协助钟东波同志分管相关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
  九、刘 娜,市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十、郑晋普,市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负责科技教育、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国际与港澳台合作交流等方面工作。
  分管科技教育处、食品安全标准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十一、高小俊,市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医患关系与投诉管理、信访、国家安全、综治和维稳等方面工作,协调对口支援与合作工作;担任新闻发言人。
  分管办公室、公众权益保障处、对口支援与区域合作处、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十二、刘泽军,市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基层卫生、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等方面工作。卫健委副主任
  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健康促进处(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