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河北省精神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4.04.16
【字 号】冀卫办医函[2014]9号
【施行日期】2014.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河北省精神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的通知
(冀卫办医函〔2014〕9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精神科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诊疗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精神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根据《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医院申报、集中答辩、专家投票,省卫生计生委确定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为精神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在各地、各单位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精神科质控中心成员(见附件)。
  质控中心职责:在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全省精神科专业质控程序、标准和计划;拟定精神科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逐步建立精神科信息资料数据库;按照考核方案、质控指标组织定期考核并发布考核结果,为省卫生计生委决策提供依据;协助组建全省精神卫生专业质控网络,并指导市县级质控组织开展工作。
  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要为质控中心工作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需的设备和人员,给予必要的配套经费支持。
卫健委副主任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助省级质控中心开展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建辖区内精神科质控中心,指导其认真履行职责。质控中心成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本单位成员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河北省精神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成员名单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附件:
  河北省精神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成员名单
  主 任:
  栗克清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副主任:
  王学义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主任医师
  李培英 石家庄市第八医院主任医师
  赵建民 河北省荣军医院主任医师
  赵安全 唐山市第五医院主任中医师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倪爱华 河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杨 丽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副主任医师
  贾秀忠 承德市精神病医院主治医师
  兰润林 张家口市沙岭子医院 主任医师
  梁 银 秦皇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马文有 开滦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李秀梅 沧州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黄 敬 华北石油精神康复医院副主任医师
  黄秀琴 衡水市精神病医院主治医师
  韩玉芬 邢台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乔泽国 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副主任医师
  秘 书:
  孙秀丽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