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自治区卫生计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5.31
【字 号】内卫计办宣传字〔2015〕76号
【施行日期】2015.05.3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卫健委副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自治区卫生计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卫计办宣传字〔2015〕76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了进一步发挥宣传在卫生计生工作中的先行先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全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强化全区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决定成立自治区卫生计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欧阳晓晖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贺丰奇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保勒德巴根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云治厚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乌 兰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尹赤林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占国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组长
  胡文义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自治区医改办主任
  张小勤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段 毅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
  成 员:委员会各处室(局)负责人、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主任(局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确定重大卫生计生工作新闻发布;
  2. 负责确定全区性卫生计生宣传活动方案;
  3. 负责确定重大卫生计生舆情事件应对方案。
  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李试诚
  副主任:王 玫、皇丽华,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分管宣传工作副主任(副局长)。
  成 员:王瑞芳、冯海冰,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宣传工作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 负责组织重大卫生计生工作新闻发布;
  2.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性卫生计生宣传活动;
  3. 负责协调应对重大卫生计生舆情事件;
  4. 负责组织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
  5. 负责组织新闻宣传人员的相关培训。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