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08
【字 号】新政文 〔2021〕 11号
【施行日期】2021.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新乡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新乡市纳入中国—新加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现将相关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新乡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瑞霞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邓国永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祥聚 市医保局局长
  成 员:郭凌超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
  朱艳祯 市工信局副局长
  谢现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慧芳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刘红霞 市卫健委副主任
  李明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郭明春 市医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相关政策,协调推动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做好中选品种在我市医药机构的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贾祥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新乡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天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光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守军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吴毅强 市住建局局长
  祁新明 市城管局局长
  田子超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
  秦保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强 新乡投资集团总经理
  成 员:于建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新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杜王 市司法局副局长
  范乃秋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纯茂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姚 亮 市资源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张付银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振峰 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同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贵滨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太程 市文旅局副局长
  栗仁学 市卫健委副主任
  马若稚 市退役军人局党组副书记
  李海志 市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赵文中 市审计局副局长
  逮恒春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冯景山 市体育局二级调研员
  邢永正 市人防办副主任
  邱 兵 市政务大数据局副局长
  朱慧星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郑显奇 市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郑建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
  冯克润 卫滨区政府副区长
  岳永鹏 红旗区政府副区长
  刘 方 牧野区政府副区长
  王西忠 凤泉区政府副区长
  王振海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彬魁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韩卫军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振宇 新乡供电公司总经理
  陈 斌 新乡投资集团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祁新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振峰、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推进新乡市纳入中国—新加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祁文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勇 市政协副主席、商务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刘思江 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王立新 市商务局副局长
  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朱永明 经开区纪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日常工作。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卫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