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哪些条件可以申请执业律师? 
《律师法》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
2、律师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司法考试2023年报名条件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与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3、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不得有哪些行为?
4、《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
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运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人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人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合法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人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别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用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5、律师协会是个什么性质的单位?
《律师法》第四十三条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队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
5、律师协会的职责是什么?
《律师法》 第四十六条 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行奖励和惩戒;(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6、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人身权利涉及哪些?
《律师法》 第三十七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别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行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告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
7、你们律所平时都是怎么管理实习律师的?
8、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代理或拒绝辩护?
9、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有哪些?
10、实习律师可以单独出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