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 会计
工作运行规程             
二○○九年十二月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财政部会计报名入口3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情况表…………………………7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9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使会计处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履行贵州省财政厅赋予的职责,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运行规程》和《贵州省财政厅工作规则,结合会计处实际工作,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会计处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行使职权,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财政厅党组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会计事业全面发展。
第三条 会计处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务实求效,廉洁自律,热情服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领导职责
1.会计处实行处长负责制。处长领导会计处全面工作,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2.处长召集和主持处务会议。会计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正、副处长商议或处务会议讨论决定。
3.副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处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
代表会计处进行对外公务活动。
4.正、副处长之间要相互通气,团结协作。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副处长要及时向处长报告。处长参加财政部会议、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副处长通报。必要时召集处务会议通报。
5.处长出国、出差或休假期间,会计处工作由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副处长出国、出差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处长直接处理。
第五条 会计处职责
管理全省会计工作;宣传、贯彻、解释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依法查处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案件;管理全省会计人员培训;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依法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全省代理记账管理工作;联系贵州省会计学会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1.管理全省会计工作,了解、检查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研究并制定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完善会计工作的措施。
2.宣传、贯彻会计和注册会计师法律、法规规章,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草拟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并组织贯彻实施,审查各地区、各部门拟订的会计制度、办法,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
3.宣传、贯彻、解释企业、事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会计制度,检查其执行情况;监督、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
4.实施、完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受理打击报复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违法执业等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
5.贯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全省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组织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研究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的评价制度;组织实施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7.贯彻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终止等进行审批、备案和管理;受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来信来访、举报。
8.实施、完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依法对各地区代理记账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9.组织开展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全省会计知识大赛等活动,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10.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六条 岗位设置
会计处根据职责设置综合、非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考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代理记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九个具体工作岗位,每个岗位设置AB角,实行以A角为主、B角为辅、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岗位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