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涉税风险管理
纳税筹划专题培训班”的具体安排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8月12—19日(12日全天报到);
地点:上海市(具体报到地点,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财务骨干等高中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后备人员;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税务主管等财务管理人员;会计、审计人员,投资分析师等;上市公司财务主管、财务报表编制人员、证券监管人员、证券公司投资分析师、会计事务所审计人员等;财税界专业及研究人员等。
三、拟邀请专家
财政部、国家会计学院等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
和专家。
四、培训内容
专题一、会计与税法差异及调整
◆税收与会计差异产生的根源
◆会计准则与税法关于收入的差异及协调
◆会计准则与税法关于成本费用项目的差异及协调
◆投资、重组兼并中的差异与协调
◆会计报表合并与税收合并纳税的差异
专题二、新会计准则下的涉税风险管理
◆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新税法体系下的税务安排与风险防范
◆关于收入、费用、资产等重要项目的税收规定及应用
◆对税收优惠、抵免政策的理解与运用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问题及相关规定
◆特别纳税调整与关联交易的相关问题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解读
◆所得税实施已出台的配套文件的重点关注
专题三、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及案例
◆最新税收政策及改革趋势
◆企业所得税政策运用与纳税筹划
◆增值税政策运用与纳税筹划
◆营业税政策运用与纳税筹划
◆特殊行业纳税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财政部会计报名入口
◆纳税筹划风险及其防范
培训学习期满后,统一颁发加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公章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涉税风险管理与纳税筹
划专题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为每人2600元(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费、管理费等)。报到时现场交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社会教育培训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培训部;我们将按报名先后发“报到通知”。
本通知文件信息发布见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网站v 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acfo。
七、
报名地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社会教育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409室
邮编:10003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该项目负责人:
周伟国监督电话:************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该项目负责人:
姚国贤监督电话:************
业务联系人:
李丽电话:************传真:************手机:137****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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