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湖北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
1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2
常住地址:
邮编:
电话:
3
身份证号码: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4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5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6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7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8
有无犯罪
记  录
9
其他需要说
明的情况
10
鉴定单位
(全称)
11
鉴定单位
地  址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待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户 籍 所在地                       
申请资格种类                       
填  表 日 期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部 监 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少镇或者待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最高学历
现从事职业
专业技术
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地址
申请任教学科(课)
身份证号码
本  人  简  历
时  间
单   位
职 务
证明人
思想品德
鉴定意见
身体和健康状况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
普通话水平
教育教学能力
测试结果
组长(签名)
组长(签名)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
查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教师资格认定
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