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9年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
二O一九年七月
附件1  .........................................3
附件2  .............................................6
附件3  2019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资助流程指南..................................17
附件4  2019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扶持项目财务管理指引.............. ....24
附件1
2019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
专项资金安排方案
一、资金渠道
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中安排3500万元作为2019年专项资金。
二、资金的使用管理
按照《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原则、适用对象、使用范围、项目评审立项、绩效评估、监督管理等具体内容。
三、资金安排方案
    资金分为资助资金和管理运行资金。
    (一)资助资金(3150万元,占比90%)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以项目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创造性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能力(品牌建设)
、支持公益人才干事创业、营造公益生态环境。按照“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推进协同发展工作要求,支持相关城市社会组织实施项目。
一是社会服务项目资助(1525万元),包括社会组织党建、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会救助、城乡融合、扶老救孤、扶贫济困、居家养老、特殊体儿童关爱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社区发展治理、国际化社区营造等公益项目,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2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媒体宣传等项目,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是公益生态营造项目资助(1325万元),包括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社会服务实训基地、社工人才培育基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建设,培育发展枢纽型、平台性、品牌性社会组织,公益联盟建设,大手拉小手支持草根社会组织成长,社会组织国际交流、服务中小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行业研讨,优秀项目成果展示交流,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支持公益领域相关课题研究项目,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8万元。
    三是公益人才培育项目资助(300万元),包括社会组织党建人才培育、社会组织管理
人才培育、社工人才培育、国际志愿服务人才培育等各类公益人才培育项目。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管理运行资金(350万元,占比10%)
包括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营管理以及评审、评估、审计等经费。
1.专项基金管理团队人员经费、办公经费;
2.第三方机构项目管理费用;
3.第三方机构项目绩效评估费用;
4.第三方机构项目财务评估及审计费用。
四、资金分配方式及监管
资助资金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实施,管理运行资金项目采取据实据效的方式结算。
成都市慈善总会成立专项基金管理小组,负责专项基金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规划安排
及总体监管;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负责当地专项基金项目的初筛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第三方机构负责项目运营管理、项目评审、绩效评估、财务评估及审计服务;成都市民政局机关纪委及相关业务处室参与现场评审监督指导;社会组织要向社会公开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及社会监督。
附件2
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
使用管理办法
第1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使用(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管理,保障专项基金使用安全及充分发挥使用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民政部有关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基金项目用于促进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参与社会治理。
第三条 成都市慈善总会成立专项基金管理小组,负责专项基金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规划安排及总体监管。
专项基金设立在成都市慈善总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内部管理机构无权以自身名义对外签约;如需签约,需经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同意后,由成都市慈善总会负责对外签约。
    第四条 专项基金在社会服务项目资助、公益生态营造、公益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支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