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3.30
【字 号】成府函〔2019〕27号
【施行日期】2019.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府函〔2019〕27号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的《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0日
 
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为继续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紧紧围绕我市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等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着力保障成都市建设“三城三都”专项行动计划、5G创新产业聚集等重点产业发展、新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专家、人才、职工、新市民等多层次“住有所居”的用地需求,实施土地供应精细化管理,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编制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特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下同)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依据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及各项目用地需求等,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保障年度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为五城区及高新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总量,有效盘活存量,优化供应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2.供需平衡原则。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保持土地供需平衡。
  3.精细化统筹管理原则。根据区域发展战略用地需求,实施各区域土地供应的精细化管理,科学有序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实现区域统筹。继续采取以租赁、短期出让、使用标准厂房为主的供应方式,实行差别化供地,满足不同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4.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要求的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公交场站、学校、绿道、道路、社区服务综合体等涉及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供应;重点保障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新经济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项目用地供应;全力保障凤凰山国际体育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用地供应。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重复建设项目。
  三、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2019年度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718公顷以内。
  (二)供应结构。 2019年度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0公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顷,工矿仓储用地150公顷,住宅用地26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5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9年度,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成都高新西区及东区、成华区龙潭工业园区内;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供应主要集中在商品住宅销售周期较短或在合理区间、商业用房库存量较小以及产业、住房、商业配套服务需求较大的重点区域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各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养老、医疗、绿地、道路、垃圾压缩站、社区服务综合体等涉及民生的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交通运输用地供应主要保障成都高新东区(空港新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及机场配套项目建设、青羊区片区配套道路、道排工程建设。
  四、政策导向
  (一)供应指标按需调整。 参照五城区及高新区前两年土地供应情况,结合五城区及高新区经济总量、人口资源、土地市场运行情况、民生及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区域可售商品住房销售周期、商业办公用房库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等多种因素编制2019年
供应指标2718公顷,总体较2018年供应指标725公顷有较大增长。其中:商服、住宅类土地供应量适度调增(同比增长21%),以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工业仓储用地供应量适度调减(同比减少25%),以向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项目倾斜;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基本持平,以满足区域公共服务用地基本需求;交通运输用地供应量大幅增长,以切实保障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需求暂无。
  (二)继续优化供地结构。
  1.保障住宅用地供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要求,结合区域商品住房销售周期情况,强化商品住宅类用地“五类”调控目标管理,加大热点区域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2019年五城区及高新区安排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计划268公顷,同比增长22%,预计可建商品住房约500万平方米。结合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需求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适度增加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019年五城区及高新区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78公顷,同比增长95%。
  2.保障商服类用地供应。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产业能级的
相关要求,围绕五城区及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和鼓励重点产业项目发展,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区域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适度增加有明确产业要求的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供应比例,并优先保障供应;同时,结合区域商业用房库存量,适度降低传统商业办公用地供应比例。2019年五城区及高新区安排商服类用地供应计划100公顷,同比增长18%。
  3.保障民生类用地供应。全面保障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道路、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民生项目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
  (三)深入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试点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对公共型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应保尽保”;继续支持在商品住宅类用地拍卖中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自持)租赁住房,切实保障租赁住房的市场增量;优先保障各区域租售型人才公寓及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用地供应,切实满足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及产业园区引进专家、企业员工的职住需求。
  (四)落实“增存挂钩”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增存挂钩”
机制促进批后土地有效利用的相关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前计划管理、增强供地前瞻性和规范性、加大供后联合监管力度等措施,促进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及时供应和高效利用,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继续支持和推动棚户区、旧城区改造,增加存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提高旧城区土地利用效率。支持企业、科研院校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联动机制。 市政府相关部门、五城区及高新区政府(管委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上市与供后监管的意见》(成府发〔2017〕20号)等文件规定,建立贯彻落实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土地供应各项工作,确保供应计划得以有效实施。
  (二)切实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新要求及全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全生
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上市规模、结构、时序。研究完善多种市场调控措施,精准调控土地市场,稳定市场预期,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