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04.12.14
【文 号】
【施行日期】2004.12.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公务员网络培训系统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部内各司局,部属各事业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和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结合财政系统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国财政系统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对于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领导层意义重大。认真组织广大财政干部深入学习、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规模地培训财政干部,是财政系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是党和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营造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大规
模地开展人才培训。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大规模培训干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强调指出,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要以能力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干部教育培训是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按照中央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卓有成效地抓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
  (三)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财政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任务,对财政干部的思想观念、理论素养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财政干部要切实树立“学习理念”、“责任理念”,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和能力,特别是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能力。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即将全面推开。只有大规模地培训财政干部,大幅度地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才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要。
  各级财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事关财政改革与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
开展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开创新世纪、新阶段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的良好契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和“大教育、大培训”的理念,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为全面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大幅度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学习型部门为目标,以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好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努力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塑造财政部门新形象。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财政部党组提出的财政工作新思路,以培训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
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积极研究探索具有财政部门特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努力创建人人学习、终身学习、全面发展的学习型财政系统。
  (三)总体要求
  有组织、分层次地培训各级财政干部。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培训干部人数不少于干部总数的20%,确保五年内将所有财政干部轮训一遍。优先安排新任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的累计时间,处级以上干部不少于3个月,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少于2个月。
  财政部负责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和分级别、分类型的教学方案,编写教学大纲及有关教材,组织本部干部及财政系统部分处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指导、检查、评估各省级财政部门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报财政部备案。
  三、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全面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
  (一)突出重点抓好财政干部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的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有重点、分层次地抓好各级各类财政干部的能力建设。厅(局)级领导干部重点提高政治鉴别能力、科学判断形势能力、战略思维能力、把握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公共财政管理能力、领导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识才辨才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处级领导干部重点提高政治鉴别能力、科学判断形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财政管理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科级以下干部重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共财政管理能力、执行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专业技术干部重点提高严谨认真的科学素养、调查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展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中,要把对不同层次财政干部能力建设的要求渗透到具体的培训工作中去,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做好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