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自学考试科目 黑龙江行政管理学(专科)自学考 试科目
行政管理自学考试科目 黑龙江行政管理学
自考专科报名入口( 专科自学考试科目
主考院校 : 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它戶.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顶替办法见注 4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 14
三选一 00016 日语) 00017 俄语) 4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社会学
概论必考政治学概论 9388 5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或
行政管理学 9366 6
00316 6 外国
政治制度 选考或法学概论 9084 7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人事行
政学或国家公务员制度 9132 8 00318 公共政策 4 9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行政组织学 9368 10 00320 领导科学 4 领导科学
9412 11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7 经济法概论
或行政法 9363 12 05009 中国政治思想史 4 中国政治思想史
或行政诉讼法 9452 13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现代
管理学基础 必考或管理学基础 9119 14 00322 中国行政史 5 公共关系学
)9409 15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4
理学原理 选考) 16 00345 秘书学概论 6 秘书学
概论选考或文书写作 9343 17 10304 行政管理学毕业论文 * 0
9196
毕业条件 :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 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其 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由黑龙江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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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号 1216的课程为选考课。选考课不低于 10学分。不考外语者须从选 考课中另选 3 门,不少于 14 学分。
2.2004年起,取消原选考课中的基础会计学的课程 (6 学分。已取得基础会 计学(6 学分合格成绩者,可顶替其六门选考课中任意一门选考课成绩。
3.2005年起,原委托开考的行政管理 (f4) 专业考生已取得合 格成绩且法学概论课程合格者,其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任意顶替一门选 考课成绩。
4.凡通过“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 门课程的, 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 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 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