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4.06
【字 号】狮政办〔2021〕20号
【施行日期】2021.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监督
泉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正文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狮政办〔2021〕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石狮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石狮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9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0〕50号)精神,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我市关于医药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党的领导、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规范、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工作任务
  本方案所列工作任务,由市卫健局依行业主管职能、有关部门依业务主管职能相互配合落实。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细化明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及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策范围。健全医院内部党委(党务工作)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科学设置党支部,划分党小组,确保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内设党支部书记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比例,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同步加强社会办医、医疗卫生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坚持“管行业、管党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对政治责任和职责权力的监督约束力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
  (二)加强政府监管
  建立健全由市卫健局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会商机制和联络员制度。
  1.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快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审批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示。优化医疗卫生行业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依托福建省电子证照移动应用平台,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力争2021年底完成医师、护士执业“电子亮证”监督检查。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完善综合审批流程,有效增加和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卫生技术评估支持力量,发挥其在医疗领域决策支持作用。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大数据局、泉州市医保局石狮分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局。
  2.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依托7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质控培训和全覆盖的质控督查。巩固“暖心服务”行动,固化一批改善医疗服务的制度,提高就医体验和获得感。完善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对社会办医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标准。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
  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采购和使用监管。全面推广临床路径管理,促进合理诊疗。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指导合理安全用药。全面落实重点药品监控机制,每年发布医疗机构建议点评药品、耗材目录,完善处方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双排名”制度。完善药品院外购药备案制,加大违规院外购药查处力度。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临床用药不合理情况。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中药使用和质量管理。健全高值医用耗材异常使用预警机制,依法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泉州市医保局石狮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
  3.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完善实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延伸覆盖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与院长目标年薪制考核相衔接,院长年度考核结果视同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工资总额、医院评审评价等挂钩。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医务人员薪酬要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脱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全面推行以按病种收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扩大病种数量和覆盖面。推进石狮市总医院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数据分组测算、接口改造、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2022年正式实行。全面加强公立医院预算管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开展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考核与审计,节约日常运营成本。加快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实行三级公立医院派驻(联合派驻)总会计师,并覆盖至所有二级公立医院。落实公立医院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制度,推进公立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泉州市医保局石狮分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审计局。
  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所得收入除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继续发展,不得违反经营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开服务价格等信息。严格查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
  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和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细化监管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欺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积极探索将医保基金监管延伸到医疗服务行为的双向管控,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进一步细化完善医保协议,严禁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定点协议套刷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