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登记表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制
填 表 说 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3.“民族”要写全称。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简称。
5.“健康状况”根据公务员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6.“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
7.“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籍 贯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健 康 状 况 | 参加工 作时间 | 现职务 层 次 | |||||||
身 份 证 号 | |||||||||
现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登 记 后 所任职务 | 登 记 后 所定级别 | ||||||||
工 作 简 历 | |||||||||
何 时 受 过 何 种 奖 惩 | |||||||||
所 在 机 关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审 核 机 关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审 批 机 关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备 注 |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制
公务员登记备案表
单 位: | |||||||||
国家行政编制数 | 实 有 人 员 数 | ||||||||
登 记 人 员 数 | 暂缓登记人员数 | ||||||||
登 记 人 员 名 单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 务 | 级 别 | 备 注 | |||
暂 缓 登 记 人 员 名 单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 务 | 级 别 | 备 注 |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制
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制
填 表 说 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3.“民族”要写全称。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简称。
5.“健康状况”根据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6.“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
7.“职务层次”分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籍 贯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健 康 状 况 | 参加工 作时间 | 现职务 层 次 | |||||||
身 份 证 号 | |||||||||
现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登 记 后 所任职务 | 登 记 后 所定级别 | ||||||||
工 作 简 历 | |||||||||
何 时 受 过 何 种 奖 惩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审 核 机 关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审 批 机 关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备 注 |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制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
单 位: | |||||||||
行政/事业编制数 | 实 有 人 员 数 | ||||||||
登 记 人 员 数 | 暂缓登记人员数 | ||||||||
登 记 人 员 名 单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 务 | 级 别 | 备 注 | |||
暂 缓 登 记 人 员 名 单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 务 | 级 别 | 备 注 |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制
湖南省县市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核定领导 职务职数 | 县处级 正 职 | 县处级 副 职 | 乡科级 正 职 | 乡科级 副 职 |
核定非领导 职务职数 | 调研员 | 副调研员 | 主任科员 | 副主任科员 |
实际配备 非 领 导 职务职数 | ||||
县市区公务 员主管部门 申报非领导 职务职数 | ||||
市州公务员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省级公务员 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备 注 |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事厅制
湖南省县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
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汇总表
县市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核定领导职务职数 | 申报非领导职务职数 | 备 注 | ||
乡科级正职 | 乡科级副职 | 主任科员 | 副主任科员 |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事厅制
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申报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主管部门 | 单位规格 | |||||
成立时间 | 设计机构的批准文件号 | |||||
编 制 数 | 实有人数 | |||||
法律 法规 授权 情况 | ||||||
主 要 职 能湖南人事考试网首页 | ||||||
县 市 区 机构编制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市 州 机构编制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
县 市 区 公 务 员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
省 机 构 编制部门意 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
备 注 |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事厅制
填 表 说 明
1.“单位名称”要写全称。
2.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填写“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不填。
3.“单位规格”填写正厅(局)级、副厅(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等。
4.“编制数”填写编制部门核定的本级机关事业编制数(不含后勤服务编制)。
5.“实有人数”填写编制部门核定的在职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后勤服务人员)。
6.“法律法规授权情况”填写授权该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名称以及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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