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高考志愿填报
2017年贵州省高考志愿填报表
贵州考公务员的要求和条件贵州省高考志愿填报大家了解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7年贵州省高考志愿填报表,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7年贵州省高考志愿填报表安排
1、今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
2、填报志愿结束前可修改两次
考生应认真细致填报志愿,核对准确后提交。考生提交志愿后,在志愿填报系统未关闭前,若发现填报志愿有误,可以进行修改,但修改不能超过2次,系统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
录取批次顺序
(一)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
1. 美术类:(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3)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志愿(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4) 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5)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2. 艺术类(不含美术类):⑴第一批本科院校→⑵第二批本科院校→(3)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志愿(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4)高职(专科)院校→(5)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二)体育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第一批本科院校→⑵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⑶第二批本科院校→(4)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志愿(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5)高职(专科)院校→(6)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三)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提前批本科院校→⑵国家专项计划本科院校→⑶专项地方本科计划院校→⑷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⑸第一批本科院校→⑹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7)第二批本科院校→(8)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9)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10)高职(专科)院校。
志愿设置
2017年除美术类梯度志愿、艺术类(不含美术类)、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各科类(含体育类、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各科类、各批次志愿设置见附件《贵州省2017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一)、(二)》。
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体育类为综合分、美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文史、理工类为高考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高考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为:当考生合计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17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若考生具有学考成绩,则学考总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若考生学考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其他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
美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若文化合计总分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
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体育院校(专业)。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类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使用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相应的“美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或“艺术类(不含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
4.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5. 美术类除“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梯度志愿本科院校”使用校考成绩或统考成绩(按综合成绩或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平行志愿本科院校”、“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均使用统考成绩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填报美术类志愿的考生,不可跨科类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跨科类填报志愿无效。
6.音乐类专业。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等小方向)。使用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音乐类器乐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器乐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等小方向统考成绩的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小方向成绩投档。
(二)军队、公安院校招生
1.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未婚。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军队院校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报考公安本科定向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合格的考生还需
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军队、公安类本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公安类专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
2.提前批本科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属公安现役院校,报考考生应按军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和“军检”,填写公安现役院校政审表,按公安院校政审程序进行政审,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必须是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招收的“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经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三)招飞院校招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安阳工学院等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中国民航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高职(专科)层次的“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四)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院校在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录取时,可按考生高考总成绩投档(含政策照顾加分)。
(五)特殊类型招生
凡通过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并入选的考生,其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必须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栏内。投档安排在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
(六)国家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6号)要求,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规划“天窗县”(简称贫困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
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17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1)符合我省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