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厅近日出台了《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规定(试行)》,正式表明当面试不公正时,面试成绩无效,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面试。这个比1996年面试办法更具公正性的新规定将于本月录用公务员面试时全面执行。
福建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新《规定》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对面试的程序和纪律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面试成绩的记分、统分和亮分都于考生在场时当场执行,并由主考官或计分员当场当面宣布。对评分显失公正或违规违纪的考官,将取消其考官资格,面试成绩宣布无效,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面试。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同样会被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
新《规定》共分为八章,对面试考官的资格条件、义务与权力、面试方法、面试程序、成绩评定,以及对考官、考生、工作监督人员的纪律要求、回避与监督、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则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