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1.03.02
【字 号】陕地税党[2011]17号
【施行日期】2011.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的通知
(陕地税党〔2011〕17号)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党组(委):
  中共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已经省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全省地税系统“十二五”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为陕西地税事业率先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十一五”时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平凡的五年。全省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一系列重大决策,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大宣教”格局,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和税收执法责任制纠错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全系统共收到信访件274件,初核274件,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7件,其中刑事处理2人;党政纪处理15人;组织处理13人;警示训诫296人。案件总数比“十五”时期下降72%。县以上地税机关行风建设均跨入当地执法行业前三名,纳税人满意率逐年上升。制度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教育等多项工作受到省纪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和表彰,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和陕西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重点领域和关
键环节的改革推动进展缓慢,有的“两权监督”流于形式、措施不到位;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追究力度不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上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上还存在直属单位和有的基层税务机关无编制或人员少,无法有效行使纪检监察职能的问题。
  二、“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三)“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全省地税系统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发展的思路、创新的方法、改革的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全省地税系统“十二五”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四)“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组(委)统一领导,紧紧围绕经济税收工作大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工作发展总体部署之中,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全省地税系统“十二五”规划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坚持依靠科技,改革创新。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应用信息管理技术完善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反腐倡廉科学发展规划,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以新理念、新战略、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持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
  --坚持科学考核,明确责任。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以责任分工和目标考核为主要方法,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量化考核,推进反腐倡廉目标落实。
  --坚持依靠众,解决难题。依靠众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集中力量解决干部职工、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三、“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五)“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
  按照“科技+制度”的模式实施科技防腐战略,以责任分工、目标考核为主要方法,推行党风廉政建设“2121”工作思路(建设两个体系,建立一个平台;突出两个重点,树立一个品牌),推进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2121”工作思路即:建设具有陕西地税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信息化监督系统和纪检监察工作数字化管理平台;突出“政务公开”和“众监督”两个重点,打造陕西地税廉政文化品牌。
  (六)“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目标。
  “十二五”末,全省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基本完善,反腐倡廉建设信息化监督系统和纪检监察工作数字化管理平台逐步推广,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全面运行,岗位廉政教育有效开展,地税系统社会形象、干部众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可度、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地税机关政风行风和纳税服务满意率逐年提升。
  (七)“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不断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创立科学规范的“两权”运行信息化监督制约机制,政风行风满意率明显提升,建立地税系统廉政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使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建立一套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制定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日常动态监控测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量化评估考核,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行政问责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建立廉政监督和反腐败工作数字化平台。应用信息管理技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秦税信息化工程”建设成果,开发应用监督有效、控防得力、功能齐全、科学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软件和纪检监察工作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科技反腐”和“电子监察”工作进程,以适应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形势的需要。
  --地税机关社会形象和纳税人满意率逐年提升。信访举报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逐年减少,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政风行风和纳税服务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
  (八)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基础作用,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构建“大宣教”廉政教育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和税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反腐倡廉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完善廉政教育制度,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教材设施、经费人员保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分管范围内主动履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职责,带头开展“五个一”活动,模范执行《廉政准则》。各级地税机关内设部门和直属机构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积极组织协调、配合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组(委)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计划的落实。
  --建立“立体式”廉政教育网络。建立本系统廉政教育基地和示范点,成立一支廉政教育专(兼)职师资队伍。办好党风廉政建设网站,设置廉政教育网上课堂和网上考核试题库,采取创办电子杂志、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召开研讨会、开展征文活动、组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廉政文艺作品创作和汇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陕西省人事厅
形成相对独立和完善的廉政教育立体网络。
  --不断丰富和改进廉政教育内容。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党纪法规、从政道德和作风纪律教育,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面向全体税务人员开展反腐倡廉、职业道德、风险防范、预防职务犯罪和岗位廉政教育,使廉洁从税成为地税干部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