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9.30
【字 号】陕教师办〔2019〕34号
【施行日期】2019.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事厅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的专业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工作组”)。现将专家工作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组性质
  专家工作组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成立,面向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开展咨询与建议、指导与服务、研究与开发的专业团队(兼职),在教师工作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专家工作组职责
  1. 政策研究。聚焦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重大问题,参与我省中小学
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的规划、标准研制、制度建设、模式改革、机制创新等相关培训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
  2. 决策咨询。立足我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战略需求,围绕培训体系建设、培训团队建设、培训课程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平台建设、培训资源建设、培训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题调研,提出高质量的咨询意见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3. 专业指导。围绕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质量的战略任务,承担相关培训政策、培训标准、培训指南的解读辅导工作,参与省级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双领计划”的遴选培养指导工作,参加重点培训项目的跟踪调研、过程视导、问题诊断、质量改进工作,面向基层项目区县和项目承办机构开展支持性专业指导。
  4. 业务评估。参与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承担国省两级培训项目申报评审和质量评价工作,开展国省两级培训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发现、梳理、提炼、推广培训过程中的典型经验与优秀做法,凝练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项目的优势特。
  5. 其他工作。完成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专家工作组组成
  专家工作组由熟悉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指导能力强的高校专家、骨干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和校园长及培训管理者组成,成员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省教育厅聘任,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下设秘书组。专家工作组实行任期工作制,本届任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无法履行相关职责,将适时调整增补专家工作组专家。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专家工作组名单
  组 长:袁奋光 陕西师范大学
  副组长:
  梁朝阳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杨雪峰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成员:
  王奂新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何善平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李少梅 陕西师范大学
  苏争艳 陕西师范大学
  杨 泳 西安文理学院
  马 莹 咸阳师范学院
  王长远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冉胜利 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马俊华 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曹永川 西安市新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闫 妍 铜川市第五中学
  杨晓蓉 渭南市临渭区教研室
  郭 博 陕西延安中学
  张先波 安康市旬阳县师训教研中心
  吴积军 陕西省西安小学
  兀 静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幼儿园
  秘书组:
  组长:沈善良 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秘书:张科浦 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