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2.02.22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韩城市教育局、人社局,神木市、府谷县教体局、人社局,各有关高校,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2021〕160号)精神,更好的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强师计划,深入推进校本研修和岗位练兵,加快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的培养与使用,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省基础教育在职在岗的一线教师和教研员(不含所在学校或单位正职领导),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省级分配参赛名额1000个(含少先队辅导员,下同),拟评选命名省级教学能手800名左右,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标准及程序
  (一)统一条件。参加省级教学能手评选人员应符合陕教〔2021〕160号文件附件3第五、六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明确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讲课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评选细则由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参评主要教材版本目录详见附件2-1、2-2,幼儿园“3选1”自选技能展示具体事项说明详见附件2-3。
  (三)严格程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成立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各市县、各学校应成立相应机构,组织评选工作。参评人选应按序参加抽题、备课、讲课、反思、答辩,专家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按比例确定推荐人选,经同级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选安排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早布置、早落实,并将本市和所辖县区布置评选工作的文件及相关制度及时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评选工作扎实平稳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确保质量。各级教学能手评选必须严格审查参评资格,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层层选拔,逐级评选,公开公正。各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检查和督导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全过程。凡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单位和部门,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参评成绩和资格。2022年我省评选继续使用“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抽签系统”,该系统及试题库供各市县免费使用。市级评选应在6月15日前完成。省级评选拟定7月中上旬举行,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三)统筹学科学段,确保均衡。各地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特别是关注乡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包括中小学思政课、音体美、科学、综合实践、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心理健康、劳动教育、学前教育、少先队活动课)、STEM教育的教师和教研员在各级评选中的比例;在评选时应从省、市教学能手评委库中抽取评委。
  五、待遇及政策要求
  (一)落实相关待遇。授予教学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地、各校要负责在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学能手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标准;同时具备多个称号按最高标准发放。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并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负责督导教学能手津贴和待遇的落实。
  (二)发挥引领作用。获得教学能手等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培养、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三)实行动态管理。
  1.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年度考核进行个人年度考核,
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享受相关称号和待遇的依据。
  2.在使用周期内未认真履职,经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单位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取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
  3.获得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荣誉的,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三年服务期内,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取消相关政府待遇,取消其参与各级组织的评审评优督导及教师资格考试考官资格,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或县中非正常手段引进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审(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4.建立“骨干教师”管理系统。各地应定期对辖区“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特级教师以及正高级教师流动情况进行调研,将私自流动(含辞职)人员信息和相关学校名单,于每年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要认真分析骨干教师流失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才留
得住、用得上、教得好。
  六、材料报送格式及要求
  (一)《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二份,电子版使用 Excel格式制作,见附件3)。
  (二)推荐人选材料:
  1.《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一式一份,请使用Word文档制作,A3或A4纸型双面印制,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应同时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指导参评教师按要求规范制表、填表。
  2.参评教师2021年校本研修工作总结和2022年校本研修工作计划、2019-2021年培训情况(在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jspx.sneducloud中打印)和10节课教案电子版。
  3.参评教师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单位”命名;每人建一个电子文件夹,以“学段+学科+姓名+单位”命名。各级有关部门应在附件3、4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确认。
  (三)各地、各校应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v/的“教育厅文件”栏目下载)报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校在评选工作中如有好的做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教师处、省人社厅专技处。联系人及: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处
  :710061
  附件
  1. 2022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陕西中学教学能手参评主要教材版本目录
  3. 2022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
陕西省人事厅
  4. 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