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7.20
【字 号】梅征〔2015〕18号
【施行日期】2015.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兵役制度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
 
梅征〔2015〕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重要指示,针对我市去年征兵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征兵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适龄青年应征报名的积极性,经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15年征兵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经习主席亲自决策和部署,从2013年起,征兵工作由原来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8月1日全面展开、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9月30日结束),为征集更多的高学历青年入伍打开方便之门、开辟绿通道,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对征兵工作
和兵员质量的高度重视。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习主席“能打仗、打胜仗”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指示,打牢部队战斗力基础,完成兵员征集,提高兵员质量的具体行动。由于征兵调整改革,社会各界了解不够,应征青年及家长思想准备不足,给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相应难度。为此,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坚定信心,严把标准,抓好以国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征兵宣传教育工作;要防止征兵宣传教育“老一套”和流于形式;要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农村、街道、厂矿和企事业单位,摸清高素质优秀青年情况,及早掌握适龄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征兵宣传教育的自觉性、有效性,确保有足够的高素质优秀青年报名参军。
  二、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热情
  今年征兵宣传从4月1日“全国征兵网”展开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开始,至9月30日新兵入营完毕为止。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高素质优秀青年报名参军的积极性,是搞好征兵工作的前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热情。一要明确宣传对象。要把各级各类院校作为宣传的主阵地,把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刚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全部纳入重点宣传对象。要深
入人才市场和高新企业,尤其对应届大学生等高学历青年,要采取面对面的方式逐个发动,使适龄青年感到当兵有意义、当兵有发展,提高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突出宣传内容。要切实加大《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准确宣传好今年征兵工作的新政策、新举措,特别是高学历青年入伍的优待政策和退役士兵安置基本精神。当前要结合“建军节”或“军事日”活动,着力搞好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军队光荣传统和当代士兵感人事迹的宣传。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7月、8月份集中开展征兵宣传,搞好统筹协调和指导筹划,集中组织各类传统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广泛掀起有声势、有特点的宣传发动高潮,让参军入伍迅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四要加强舆情监测。针对征兵时间前移可能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网络等舆情监测,加强正面引导。近期,各县(市、区)要抓紧召开征兵宣传专题部署会,迅速开展征兵宣传活动,使征兵改革的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运用多种渠道,搞活征兵宣传的形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法手段,扩大征兵宣传的覆盖面,
迅速展开年度征兵宣传工作。一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进行宣传。每年7月15日至9月5日,市(县、区)广播电视台要专门预留午间、晚间黄金时间,播报征兵专题新闻、领导征兵电视讲话,播发征兵公益广告、征兵政策规定、征兵动态信息、先进事迹等。7月15日至8月15日,市各有关单位要以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广大家长和适龄青年发征兵报名网址和标准条件,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参照市的做法和要求,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7月,梅州广播电视台、梅州日报社要及时发布《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公告》、《女兵征集网上报名公告》等信息,向大众告知适龄青年网上报名截止的具体日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要位置打出征兵宣传标语、征兵条件标准及征兵动态信息,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征兵工作的浓厚氛围。二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贯穿征兵工作始终,通过举办征兵政策咨询、军民联欢和召开座谈会等活动,提高征兵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7月,各级征兵办要适时举办征兵宣传报名暨政策咨询等活动,邀请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参加,大造声势,掀起征兵宣传的高潮。各级媒体要指派记者专题采访报道。要组织征兵宣传车,在交通要道、人口密集的集市巡回宣传,增强宣传效果和影响力。对已经外出务工的适龄青年,各县(市、区)要派出专门力量,有针对性地做好面对面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话、
全国征兵报名网信函联系等方式,发动广大适龄青年献身国防、报效祖国。三要深入基层一线搞好宣传。各级城管部门要协助和指导各县(市、区)征兵办,在各乡镇(街道)、村(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征兵报名网址和标准条件等,把征兵宣传覆盖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要开展一次征兵宣传动员会,张贴一张布告或挂图,悬挂一条横幅或标语,举办一期墙(板)报等,加强征兵宣传。要派出工作组,走村入户,深入应征青年家庭面对面宣传教育,深挖高素质兵员征集潜力。要做到宣传挂图每个县(市、区)政府、人武部、体检站和乡镇(街道)至少张贴悬挂一套,《致广大青年一封信》和宣传折页做到每名适龄青年人手一份。四要有针对性地搞好入伍青年的宣传教育。新兵家访期间,各乡镇(街道)武装部、派出所、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与应征青年及家长面对面交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和前途账,讲清依法尽义务与立志军营作贡献的道理。新兵起运前,兵役机关要组织应征入伍青年进行一次集中教育,鼓励他们立志成才,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磨砺。应征入伍后,兵役机关要采取新兵回访、跟踪教育的办法了解应征入伍青年生活、训练等情况,了解新兵的思想状况,大力营造政府拥军、战士敬业、双拥共赢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科学筹划,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宣传教育是做好征兵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前提。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筹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把征兵宣传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亲自组织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带头搞好宣传。征兵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军地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切实做好工作筹划和组织实施。二要严密组织实施。梅州军分区政治部牵头负责,主要是搞好计划、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征兵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时间划分、方法步骤和保密要求,确保征兵宣传有序有力的开展。三要建强宣传队伍。各有关单位要抽调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好的人员参加征兵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指定新闻线索信息员,明确职责和任务。通过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征兵宣传队伍,保证征兵宣传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四要健全激励机制。各级要把征兵宣传纳入征兵工作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对发表宣传材料多,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做好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征兵宣传标语由市征兵办统一提供,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创新有感染力的宣传内容,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各级各有关单位在征兵宣传教育中有好的做法,要及时上报市征兵办。
  附件:1.征兵工作宣传教育计划
  2.征兵宣传标语
  3.致广大青年学生的一封信(包括:宣传折页、宣传挂图)
  4.宣传折页
  5.宣传挂图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代)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