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通告范文
  兵役登记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条例》、《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和《青岛市征兵规定》,现将青岛市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或者高中(含职校、中专、技校等相当于高中学历的)男性毕业生,(下同)当年12月31日前自愿年满17周岁的(以下简称适龄公民)应登录全国征兵网办理兵役登记,下载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申请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部队部门或学校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19岁至22岁(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3岁)未办理兵役登记的,予以登记。
  (二)首次参加兵役登记或者以前年度参加兵役登记未领取兵役登记证的适龄公民,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学历证书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现场确认时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并领取兵役登记证;适龄公民以前年度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登记证的,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兵役登记证,办理年审手续。
  (三)各镇(街)、村(社区)、高中以上学校设立兵役登记站。兵役登记集中受理时间为20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以各镇(街)、村(社区)、学校兵役报名通知书为准。
  (四)区、市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宣传兵役法律、法规,接受公众咨询。
  5.各区市征兵办和高校在兵役登记期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预征手续。经批准参军的,将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入学考试优惠、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补偿等优惠待遇。
  (六)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或者督促适龄公民依法及时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按时到指定的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登记表。已办理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视为当值。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拒不变更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公民不符合参加兵役登记或者兵役登记年审手续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军队部门申请填报,并说明理由。适龄公民不参加当年兵役登记的,视为拒绝或者逃避兵役登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青岛市人民政府
  4月3日
  兵役登记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条例》的规定,现将20XX年我县兵役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1.兵役登记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是户籍在县城的,在县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12月31日20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一律报名。
  3、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及最近两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或企事业单位的兵役登记站办理兵役登记。6月30日前,应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全国征兵报名网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登记的,经当地兵役机关同意,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可以代为登记。
以前年度未登记的,补办登记。办理兵役登记后,因户口所在地的变更,应当换领兵役户口卡。
  五适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碍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妨害兵役行为者,沂源县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09年5月
  兵役登记通知书
  为做好20XX年我市兵役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兵役登记时间为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二是常住户口在本市和辖区内全日制高等学校的,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不满22周岁
的男性公民应当参加登记。年满17周岁,12月31日前普通高中毕业的,也可以报名。
  3、报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和两张1寸免冠正面近照到所在地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兵役登记站办理兵役登记。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登记的,经当地兵役机关同意,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可以代为登记。以前年度未登记的,补办登记。办理兵役登记后,因户口所在地的变更,应当换领兵役户口卡。
  (五)适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或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碍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阻碍兵役登记的,市政府征兵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条例草案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