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职业院校校厅共建人才培养 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赵琦 冯燕 李美荣 王有民
来源:《法制博览》2017年第01
        陕西公务员警察报考条件摘要:本文在分析新形势下警察类职业院校教育培养模式的现状基础上,阐述了新型校厅共建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可取之处,并提出校厅共建警察类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构思,指出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建立健全校厅合作长效运行机制;要强化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现专业与岗位无缝对接;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服务专业建设与发展;重视研究成果实践应用价值,提升教学成果服务行业的能力。
        关键词:警察类职业院校;校厅共建;合作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2-0043-03
        作者简介:赵琦(1979-),女,河南洛阳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治安警察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冯燕(1970-),女,陕西延安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治安警察系,教学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管理、警察行政执法;李美荣(
1984-),女,陕西富平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讲师,研究方向:刑法学、高职教育;王有民(1967-),男,陕西渭南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警察技术系,主任,教授,研究方向:教学管理、高职教育教学改革。
        一、新形势下警察类职业院校教育培养模式的现状分析
        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了2015年从公安院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考工作,提高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通知要求各地公安厅(局)要协调公安院校做好从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的工作。在这种新形势下,警察类职业院校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必须构建、推行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警察职业院校办学模式。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各地警察院校主要借鉴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教育经验,参照社会普通高校学历教育模式,明显滞后于社会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从我国社会和现代警务发展的战略背景出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重构具有中国特的警察培养教育模式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