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防学生侵害工作方案
 
【篇1】学校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9号)及《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连检一部建〔2023〕1号)精神,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学校寝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职员工、临聘人员的准入审查和管理,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严防教职员工、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性侵、猥亵在校学生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儿童、学生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1. 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各学校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并纳入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各校要利用好“龙岩市安全教育平台”,提高学生预防性侵的知识,上好“预防侵害早知道”“网络交友需谨慎”等一系列课程,授课率必须达100%。
  (1)开展主题教育。各学校要指导班级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教育内容,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各校政教处(德育室)要搜集汇总好预防性侵害主题班会资料,供各班级主题班会参考并存档备查。
  (2)加强警示教育。各学校要指导班级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不随便结交、面见网友、微友等陌生人,离家时告知父母或监护人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教育学生要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
  (3)开展法制讲座。各校要邀请法治副校长、检察院相关人员来校开展预防性侵害法制讲座,教育对象要以女生为主,并注重教育效果。
  2.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建立幼儿、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重点加强“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配备专职保安”三项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如加`高围墙、加固女生宿舍门窗、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等,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宿管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3.定期开展隐患摸排。各校要定期开展摸排,掌握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要关注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深入了解原因。学校每个学期要结合安全排查开展1次以上的检查活动,如发现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迅速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4.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各校要落实对教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附件1),建立本校临聘人员台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将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对教职员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5.密切家校联系。各校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要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发现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
  6.妥善处置性侵犯事件。各校要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犯,学校要立即报警,同时学校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家庭等积极配合,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对防性侵工作现状进行一次梳理分析,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做细做实,确保预防性侵害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2.加强督查,严肃追责。各校要根据《连城县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自查表》(附件2)上的内容开展清单式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工作。各中小要定期对辖区内完小、教学点、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性侵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性侵害案(事)件的,将倒查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加强信息保存报送。各校在开展预防性侵工作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应的文字图片资料。各校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预防性侵工作方案、自查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县教育局安监股;10月25日前将开展防性侵教育活动情况及图片报送县教育局安监股。
【篇2】学校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的通知》(教督厅函〔20xx〕9号)、《xx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的通知》和《昆明市教育
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教体办发〔20xx〕10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教职员工管理、学校日常管理、家校联系共育、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校园性侵案(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安宁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科,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开展防性侵害学生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贵阳市教育局
  (一)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各学校(园)要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离家时告知父母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要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小学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二)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与当地
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三)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指导学校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女生宿舍原则上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