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教育局关于贵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7.30
【字 号】筑府办发[2009]136号
【施行日期】2009.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教育局关于贵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3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教育局关于《贵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一件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扬在“危改工程”、“义教工程”、“寄宿制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重大项目中形成的坚忍不拔、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真正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贵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重大意义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执政为民思想,落实《防震减灾法》,保障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举措,同时,对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拉动内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2008年统计,全市有中小学校1135所,共有校舍341万平方米。其中校舍房屋结构型式比例为:砖木结构占1.43%,砖混结构占77.14%,框架结构占21.43%。相当部分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标准较低,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我市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特殊,地质灾害频发,不少学校位处山洼、崖脚,常受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很多学校还存在雷击隐患。国务院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
贵阳市教育局全工程后,我市云岩、南明、小河、白云、花溪、乌当、开阳、息烽、修文、清镇、金阳已被列入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区(县)名单,为我市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中小学校综合防灾能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市要用三年的时间实施此项工程,使全市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风灾、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限时限量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工程覆盖面大,技术要求高,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推进此项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十个区(市、县)和金阳新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校舍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风灾、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
  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我市十个区(市、县)和金阳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综合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三)完成时限
  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完成总工作量的30%、60%、10%。
  三、工程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全市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职业高中)。
  (二)工作步骤
  1.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各区(市、县)政府要组织有教育、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水利、审计、安监、气象等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综合排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规范高效的要求,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的逐校、逐栋排查,并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作出逐栋建筑鉴定报告,建立安全档案。
  2.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各区(市、县)要根据排查、鉴定结果,于今年9月10日前制定完成2009年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计划,报省、市审定;于2009年11月中旬前编制完成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年度加固、改造计划,报省、市审定。
  3.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1)经维修加固可达抗震设防标准的,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予以改造加固;(2)经鉴定要加固改造,但使用时间已超过设计合理使用年限80%或加固改造费用超过新建同类建筑物费用70%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拆除重建;(3)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建设或治理;(4)根据各区(市、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立即拆除不再使用;(5)没有防火、防雷等设施或虽有但不合标准的,应按标准要求予以完善。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除要符合《贵阳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外,还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政府已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教育、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水利、审计、安监、气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部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和协调全市“工程”的实施,制订全市“工程”计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监督检查“工程”实施工作。各区(市、县)政府也要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编制“工程”规划,协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同发改、财政等
部门整合有关资金,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编发简报、工程进度报表等。
  市发改委:将“工程”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对工程项目的审批,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指导。
  市财政局:将“工程”市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
  市建设局:加强“工程”技术指导,督促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在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协助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帮助区(市、县)对已建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鉴定,以及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加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为“工程”提供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最新地质变化情况,参与校址选择,负责工程地质安全评估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和项目学校办理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