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幼儿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华民族连绵五千年,积累了丰厚的文化财富。中国传统文化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文化宝库,也是取之不尽的思想宝藏。园本教研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发展,推动幼教改革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教研活动,学习我们的祖先创造的光辉灿烂的文化知识,继承"仁、义、礼、智、忠、信、孝、勇"的民族秉性。我园以"自然育人,育自然人"为办学理念,系统整合教育资源,逐步形成我园"快乐健康、富有活力、温馨和谐、自主创新"的园本文化,全面提升我园的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提高育人质量,培养一批"知感恩,会说话,靠自己,敢尝试"的新时代的"龙的传人"。
    二、活动主题
    1、小班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以课题组提出的尊敬父母、团结友爱、热爱集体、文明礼貌、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中班开展传统节日教育,开发具有特的活动课程,让幼儿了解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加深对祖国五千年文化认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让幼儿接受优秀文学熏陶,提高幼儿审美能力,丰富知识启迪智慧、发展潜能。
    大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以开展古诗词教学为切入点,让幼儿从诗词中体会韵味,品味诗词的无穷意境,从而体会中华名族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
    三、活动目标:
    发掘、构建我园传统文化教育的校本课程,快速提高我园教师的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 组织领导:
    组  长:梁  蓉
    副组长:杨芳丽
    成  员:全体语音组成员
    五、活动原则:
    1、全面性原则: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要在每一个幼儿身上得到落实,使每一名幼儿都能得到和谐发展。
    2、整体性原则: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思想要体现在幼儿园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体系。
    3、发展性原则:实施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提高,不急功近利。
    六、活动过程:
    (一)"走进经典"系列教育活动
    1、读(9-10月份)由语言教师负责利用入园时间、午休、双休日等时间组织幼儿背诵《三字经》每周背诵10条,语言教师对每周所背内容作适当文字疏通,确保人人熟记内容;。
    2、讲(10-11月份)教研组开发校本课程,举办《三字经》解读专题讲座,引导幼儿加
深对经典的理解。
    3、赛(12-1月份)幼儿园围绕《三字经》开展诸如诵读、知识竞赛、书画、故事会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寓教于赛,以赛促学。
    (二)强化学生古诗文课内外阅读
    文学经典,是中华民族贡献给世界宝贵的精神财富,既是语言的经典范例,也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蕴涵着民族的精神和思想历程,是对幼儿进行教育的极好素材。我们将利用语言课堂强化了幼儿古诗
文诵读和古代经典名著阅读。各班语文教师根据语言教材的编写,进行适当的拓展,确定每周一首必背古诗篇目。
    (三)兴趣小组特活动:
    根据幼儿的爱好和特长,结合传统文化教育,我们利用中秋、国庆、重阳、元旦等传统佳节,开展书法、国画、舞蹈传统艺术活动小组,让有特长的幼儿在活动小组中得以张扬,使中化传统文化教育得以拓展和延伸。
    七、活动措施
    1、加强领导,科学规划。
    我园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领导小组,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教研组组织落实、各领域老师协同配合的局面,并把该项活动纳入幼儿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之中。
    2、立足园本,制定方案。
    幼儿园将结合师幼的具体情况,立足本园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明确、易行,有主要措施和具体做法,内容简要、由易到难,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我园自己的特。
    3、指导检阅,规范提高。
    幼儿园为传统文化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将其纳入幼儿园特建设评
比、文明班级考评之中,将开展的专题活动作为开展幼儿园文化建设工作评比的重要依据,使开展传统文化活动成为我园的自觉行为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常规性活动。力争每学期定期开展全校性的大型成果汇报展示活动,为幼儿的学习成果提供展示的舞台,为教师的教学指导提供交流的平台。
    篇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安师大附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及《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11〕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200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其中:小班为200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中班为200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大班为200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1日至30日(各幼儿园亦可在此期间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并对外公布)。7月1日至7月4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幼儿园应根据学龄前幼儿生理和心理特征,做好新生入园的准备工作,努力消除幼儿对幼儿园环境的陌生感。8月23日前,幼儿园要安排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填写《家园联系册》。8月25日至28日进行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确保幼儿顺利进入幼儿园生活。
    三、班级学额
    幼儿园班级学额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不得随意扩大班级学额。
    四、报名办法
    由家长带领适龄幼儿持户口及幼儿体检接种卡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报名时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
    五、招生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指导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芜湖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4、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芜价行费〔2009〕6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幼儿园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工作日7∶30~16∶30)内以开办实验班、特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培养专长为由,变相办班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由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保
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普惠性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许可制度,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合理分摊的原则确定。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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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09〕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须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招生,否则为非法办学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由县区政府牵头,综治、公安、教育、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
    六、具体招生工作日程
    1、日-1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2、1日-20日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宣传。
    3、6月21日-7月4日幼儿园招生。
    4、8月23日前,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
    5、8月25日-28日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
    篇三:2013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3云山镇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云山镇幼儿园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青岛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2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按照市教体局《关于2013年平度市幼儿园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云山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平度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办园,依法招生,规范管理,确保辖区内适龄期儿童就近入园,确保辖区内3周岁--6周岁幼儿的入园率达100%。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努力办众满意的健康优质的幼儿教育。
    二、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规范顺利地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山镇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刘美娟
    副组长:张丽  张艳红
    组员: 彭太芝 金红 姜红 李建红 张瑞杰
三、招生计划
    全镇计划招收435名
    四、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操作公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2、就近入园、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工作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必须优先满足规定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3、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政策及幼儿园办班规模,实行依据条件依次招生的原则,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五、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3-6周岁幼儿入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当年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可到户口所在的幼儿园报名。
    六、招生办法
    1、幼儿园根据招生要求认真组织招生工作。
2、在招生过程中认真核查幼儿出生证、户籍证、预防接种证、居住证、幼儿健康证等相关证件,仔细登记幼儿实际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等,确保幼儿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