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招录考试涉及的警种及其要求
一、常规警种
总体而言,公安机关系统的警察主要负责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大多数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一)治安警察
1.警种性质
治安警察,是指管理查处治安案件的警察,他们一般设置在派出所及区县级(含)以上公安局治安队、处。
2.主要职责
(1)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
(2)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3)管理特种行业;
(4)管理危险物品;
(5)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3.业务能力
(1)治安警察应熟悉各项公共场所设施标准,熟练掌握治安检查和各项防范工作内容;
(2)熟悉特种行业治安检查的内容;
(3)熟悉危险物品的管理范围、工作职责、办证程序,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管理技能;
(4)熟悉治安行政案件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
(5)有较好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个性要求
(1)愿意使用工具从事操作性工作;
(2)具备关心社会问题、洞察力强的人格特征,能发现潜在的危险因素。(二)户籍警察
1.警种性质
户籍警察,是指警察局、派出所专门管理户口的警察。
2.主要职责
(1)负责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工作;
(2)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3)维护所管辖区域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守卫所管辖区域内的重要场所和公共设施;
(5)预防、制止和侦查所管辖区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3.业务能力
(1)户籍警察一般要求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至少大专以上学历;
(2)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
(3)通过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
(4)具备较好的职业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4.个性要求
(1)喜欢有系统、有条理地工作;
(2)善于社交;
(3)为人友好、热情;
(4)善解人意;
(5)乐于助人。
(三)刑事犯罪侦查警察
1.警种性质
刑事犯罪侦查警察,是指侦查刑事案件,进行各种重大案件的调查、受理和侦查一般刑事案件、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的警察。
2.主要职责
(1)承担刑事案件现场保护和现场勘查工作,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侦查工作;
(2)参与追捕犯罪在逃人员、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的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
(3)刑事侦查阵地控制、刑事特情、刑嫌调控、犯罪情报资料搜集等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和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
(4)刑侦协查、协作和堵卡工作;
(5)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按法律程序进行填报、呈报强制措施、报卷、诉讼。
3.业务能力
(1)该职业要求至少大专刑事侦查等相关专业毕业,而如果想在管理岗位上走得更远,本科学历则是相当重要的;
(2)在学习期间,应该学习法律、犯罪心理学、侦查学等课程;
(3)刑事犯罪侦查警察要求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进行搏击、格斗,并有一定实践经验。
4.个性要求
(1)愿意使用工具从事操作性工作;
(2)动手能力强;
(3)偏好于具体任务。
(四)交通警察
1.警种性质
交通警察,是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
2.主要职责
(1)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6)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3.业务能力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身体健康,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3)交通警察还需要有很好的处理紧急状况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4.个性要求
(1)做事手脚灵活;
(2)动作协调。
(五)巡逻警察
1.警种性质
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防暴警察也属于这个警种,有的地区称为“巡警防暴警”。
2.主要职责
(1)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2)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在指定地方巡逻,执行法律法规,进行交通管制、疏散人,预防犯罪和逮捕违规者;
(3)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
(4)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交通秩序管理、道路治安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交通违章纠处、车辆注册登记和检验、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审验与发牌发证、路政管理以及交通静态管理;
(5)组织协调交通分流、交通警卫;
(6)受理和指导交通违章、事故处理等复议工作;
(7)负责劝解、制止、查处发生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治安纠纷;
(8)负责管理道路治安卡口。
3.业务能力
(1)巡逻警察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但很多经验需要在实践中锻炼;
(2)需要对指定地点的地势人情非常熟悉;
(3)在区域内积极与同伴合作。
4.个性要求
(1)动手能力强;
(2)做事有较强的目的性,希望很快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
(六)外事警察
1.警种性质
外事警察,是指管理出入境事务的警察。通常是为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
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负责接待外事任务,外事翻译等。
2.主要职责
(1)管理辖区常住散居人员;
招警考试报名入口(2)负责国家使馆的安全;
(3)查处外国人犯罪;
(4)为外国人提供法律服务等。
3.业务能力
(1)有英语或其他外语知识背景;
(2)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外语水平。
4.个性要求
外事警察的工作具有涉外性质,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具备合作、友善、喜欢社会交往的人格特征。
(七)经济犯罪侦查警察
1.警种性质
经济犯罪侦查警察工作是对金融犯罪、经济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
2.主要职责
(1)对走私、出售、购买、运输、金融工作人员购买、以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侦查;
(2)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侦查;
(3)对集资、贷款、票据、金融凭证、信用证、信用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