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濮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濮阳市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人〔2007〕58号)规定和有关人事编制政策,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12名教师。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面向社会择优招聘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濮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招聘教师专业及数量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要求未就业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具有濮阳市常住户口或濮阳籍生源和濮阳市市辖驻外
单位职工子女;
(三)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报考高中、中专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聋人教师岗位者须为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聋人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特殊教育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三年以上特殊教育经历且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对口;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符合以上条件并在濮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连续工作满一学年以上(2008年9月1日之前入校)的代课教师(不含在职教师),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报考高中、中专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六)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濮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于2009年9月8日在濮阳新闻媒体及濮阳人事网(v)、濮阳教育科研网(www.pxx)和濮阳教育人事与毕业生就业信息网(v)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应聘者于2009年9月14日到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点设在市人事局人才培训楼一楼大厅(市区开州路南段路东、站前路北150米)。
报名时,应聘者须填写《濮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可在濮阳人事网、濮阳教育科研网和濮阳教育人事与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领取。报名时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20
元、信息采集费12元。贫困生持民政、劳动部门相关有效证件报名,可以减免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教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应聘者自审和面试前招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河南省教师招聘公告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1、笔试于2009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所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卷面分值150分(换算标准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免于笔试,按本专业笔试成绩最高分直接进入面试。参加国家“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干部”、“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及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请于2009年9月23日—9月24日向市人事局调配录用科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