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关绩效考核体系优化
——以厦门海关绩效考核体系为参考
1    成都海关绩效考核主要问题分析
根据成都海关绩效考核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其考核的具体困惑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在考核过程中,由处长或者科长进行具体打分;主管人力资源部门设计的考核指标有高、中、低,三档;对于表现处于同一水准的员工,由于各个科、处打分者的偏好不同,在打分时会存在不同的评级,例如两个员工表现其实均为一般但由于所处科处不同一个评价在第一档而一个却在第二档厦门海关公务员报考条件使各个科处之间的打分不具可比性,如何使各个科处的打分具有可比性
2、政府部门的工作很多只能定性,难以定量;在涉及定性工作绩效时,让员工先自评,再由科长或处长进行打分,是否合理?
3、单位考核的周期为月员工的工作具有周期性,比如有的员工在上半年都没事,下半年却很忙,是否需要因为员工的工作性质不同而修改其考核指标
4、在一些工作上只是定量显得不是很合理,因为只看数量无法保证质量,所以在数量指标下,又设置了一个花费时间指标,以此来考核质量,从而修正只看数量的考核指标,不知是否合理。
总结以上四个问题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考核指标的设计方面,考核指标不够量化,使得实际操作中受主管因素影响太大,指标的设计没有根据关员具体的岗位,做好岗位分析,设计对应的考核指标;二是在考评周期和流程的选择上,对关员的考核显得有失公允。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应该主要从指标设计和考评周期及流程两方面入手,具体来说要重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以工作分析为基础、以目标管理为辅助,基于不同岗位、不同职位,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施行日常考核、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周期。
2    厦门海关的公务员绩效考核
厦门海关对公务员的考核主要是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海关总署关于公务员考核的具体部署进行。目前,该关在季度/年度考核中,均已通过“厦门海关绩效考评系统”初步实现在线考核。
2.1考核的对象
目前厦门海关季度考核的对象为科级行政领导、处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海关公务员和海关占编工人;年度考核的对象则在季度考核对象的基础上增加处 级行政领导。厅局级干部的年度考核适用于《海关厅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由海关总署进行考核。此外,年度考核中,因病、事假离开工作岗位6个月以上,不进行考核,不计入本单位可评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基数;当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的人员不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