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认定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明
1.陆丰户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粤省事电子证照),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粤省事电子证照);
2.非陆丰户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陆丰市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收复印件
(三)普通话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原件。
(五)上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白底证件照1张,相片半固定在体检表右上角内页(与网上上传的一致,并用圆珠笔写上报名号+姓名)。
(六)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注:不能在系统匹配的普通话、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鉴定(认证)证明的复印件只作为人工核对,请确保复印件全位清晰。复印件请按顺序排好夹在体检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