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宽带入网协议
篇一:宽带业务专线入网协议书
宽带业务专线入网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市分公司
地址: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接入协议:第一部分: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宽带接入互联网,接入。
2、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IP地址,超出部分按50元/月/个支付
IP地址占用费。
第二部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合理使用租用的电路,不得用于非法用途或转租给第三方。由于甲
方非法使用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所使用的IP地址均不得向外经营,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对其IP
地址的使用。
3、 甲方须及时交纳相应费用。如有逾期,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费
金额的3‰的滞纳金,甲方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停止相应服务,
超过60日,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4、 在租用电路期间甲方要保证乙方设备的完好,如有损坏,甲方要做出相
应赔偿;甲方需为乙方的终端设备提供不间断电源,并保证乙方的终端
设备正常运行。
5、 在设备及线路正常运行状态下,乙方如需在甲方所使用光纤上接入其他
用户,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各种
理由拒绝。如由甲方原因使其它用户接入中断,所造成其它用户的损失
由甲方全部承担。情节严重者,乙方有权终止其对电路的使用,并追究
其法律责任。
6、 甲方退网时需将光电转换器交回乙方,如遇丢失或损坏的按1000元/个
对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7、 甲方须在办理接入业务时与乙方签订《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并
遵照执行。《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协议签订和甲方交纳一次性连接费用后 业务开通工作。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宽带接入的终端设备(如光电转换器、光端机等),产权中国电信
归乙方所有。
3、 乙方按照国家颁布的《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为用
户提供受理开通、调测及售后服务。
4、 乙方对其线路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并设客户:10060--8。
5、 乙方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6、 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乙方人力所能
预见的因素)外,乙方须保证该线路正常运行。
第三部分:甲方应缴费用项目及标准
(一)缴费标准
1、 连接费:/端口。
2、 (月、季度、半年、年)/(月、季度、半年、年)。
(二)缴费方式
1、根据协议签订的缴费标准,按时交纳网络使用费。
2、采用按月缴纳网络使用费的,当月的网络使用费应在当月20日前缴纳。
3、采用按季度缴纳网络使用费的,本季度网络使用费应在本季度第一个月的
20日前缴纳。
4、采用按半年缴纳网络使用费的,半年的网络使用费应在本半年内的第一个
月的20日前缴纳。
5、采用按年缴纳网络使用费的,年网络使用费应在本年内的第一个月的20
日前缴纳。
6、计费电话:
第四部分:其它
1、 协议约定:甲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甲方在申请业务
时需出具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复印件。
2、 本协议有效期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3、 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损害乙方利益。
4、 协议有效期间,如遇国家资费政策调整,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5、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应本着客观、谅解的态度,协
商解决。
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7、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完全承担。
8、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太原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