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改革开放30年的变化 0
(一)人民生活
      广州改革开放30年,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广州人事网消费商品不断升级换代。改革开放之前,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是人们津津乐道、孜孜追求的“三大件”。进入80年代,“三大件”变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后来变为空调、组合音响、录像机。90年代中后期,家用电器发展迅速,品种越来越多,商品功能完善和替代率很快,人们不再提“三大件”了。目前,彩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组合音响、DVD、移动电话、个人电脑已经成为每个家庭寻常之物,家庭影院、各种数码产品甚至汽车等也纷纷进入百姓家庭。文化娱乐消费也逐年升温。抓好市委、市政府“66条”惠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民生的投入,确保当年财政超收的80%以上用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不断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增强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惠民66条”实施以来,全市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已全部实行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全市12个区、县均
建立了文化馆,文化站遍布163个街(镇、管理区),100%达标;拥有1500多支基层业余文艺队伍,516个文化广场,每年开展文艺展演3000场(次)以上。广州还提出了打造“15分钟社区文化圈”的公共文化建设规划:让市民在步行15分钟范围内就能到达一个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实现街(镇)有综合文化站、居委会(村委会)有文化活动室。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全市1000多所中小学校向社会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开放率超过95%。加快平安和谐社区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能,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进科技、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工作。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努力建设“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平安和谐社区。
(二)劳动就业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在劳动就业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健全面向所有困难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大力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1987年
4月20日,全国第一个劳务集市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协礼堂开张。1988年,广州市越秀区将劳务集市罱化,并规模化,形成职业介绍所。之后,市、区(县)劳动部门相继成立了固定的、常年开放的职业介绍所。1995年,广州市根据中组部和国家人事部《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国家级的人才市场——南方人才市场,建成了人才资源配置和人事服务的市场体系。经过几年的发展,广州正逐步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人才市场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各类人才在有序的流动中去寻最佳的配置方式,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1996年5月8日,“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频道”正式开播,这是全国首创的以企业和广大求职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广播频道。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力市场网络,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建立岗位需求预测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落实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政策,完善和加强街镇一级就业服务机构和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完成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工作。如“十五”期间,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累计新增就业人数100万左右。建立再就业困难体就业援助制度,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00年末的3.15%下降为2.08%,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为74.26%,广州市政府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8月,全市城镇登记
失业人数25.06万人,已有17.51万人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为70%,登记失业率为2.23%,实现了控制在3.5以内的目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和在穗就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困难体、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人员就业培训和服务资助力度。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完善技能人才聘用制度,着重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扎实做好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和“城中村”转制人员的就业服务。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广州市就业和再就业11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实现就业市场化、率先创建市场就业机制、率先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率先培育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的劳动力市场、率先启动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率先建立对特困失业人员全方位、全免费的就业援助承诺制度、率先实施对“零就业家庭”(全家失业)的就业援助服务措施、率先实施失业人员“金锁匙”培训计划、率先建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率先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目标责任制、率先扩大就业援助对象和范围。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女35岁、男45岁就可获得就业资助,比国家规定的“4050”(女40岁、男50岁)范围扩大。
(三)住房建设
      30年来,广州住房建设成就斐然。在全国率先以土地与外商合作开发商品房小区,是房地产市场复苏的信号。1979年,当时的广州市东山区引进外资住宅建设指挥部(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和香港宝江发展有限公司以实物有偿使用土地方式达成了合作兴建东湖新村的协议,这是全国第一个引进外资开发商品房的个案。80年代特别是中后期,广州市政府以土地作为合资条件,收取土地使用费,对土地实行有期有偿使用,并开放经营商品房,房地产市场初步形成。1984年广州就在部分地区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1985年对新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1986年5月广州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随着1986年《土地管理法》和1990年《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始全面有偿使用,实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以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广州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三级房地产市场:一级市场是由政府垄断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市场,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土地使用合同条款的要求,对房地产进行出售和租赁的经营活动;三级市场是对房地产进行转让、租赁、抵押等项活动。地产市场和房产市场结合,形成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房地产市场。伴随房地产市场的产生,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出现。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后期,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促进个人购房逐渐成为商品房市场主
体,也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形成与发展。1989年8月16日,经省政府批准,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省会城市。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95年6月5日颁布了《广东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广州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1997年10月,出台了按月按级别发放住房补贴的货币分房方案,2000年1月1日起,彻底取消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二是积极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广大职工购建住房开辟了一条稳定的资金渠道。三是公有住房租金改革步伐不断加快,逐步提高了公有住房租金。四是公有住房出售迈出较大步伐,广州市1989~1997年共出售公房32.6万套,建筑面积达2030万平方米,公有住房出售比重达60%以上。经过30年的发展,广州房地产业趋向成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涌现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州合生科技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祈福新村房地产有限公司、侨鑫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城乡住宅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人民居住水平日益提高,人均居住面积从1978年的3.82平方米增加到1995年人均住房面积达9.2平方米,跃居全国十大城市之首,并提前达到建设部提出的2000年大
城市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的目标。物业管理在80年代初首先在广州诞生,物业管理公司迅速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快速崛起,配套服务体系构架初步形成。进入新世纪,市委市政府把解决众住房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一手抓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立健全保障型住房财政投入政策和优先供地机制,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符合有关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确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重点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适度发展限价商品房,进一步改善住房供求关系和结构,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继续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坚决打击囤积土地行为,调控和维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和危破房改造,逐步改善人民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做好村镇、村庄规划,用三年时间帮助困难农民改造危破房。2007年全部解决了5643户2005年登记在册、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双特困户住房问题。2007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19.90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4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8.54平方米,增加2.10平方米。0
(四)社会保障
      广州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保障工作取得喜人的成绩。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07年末,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29.84万人、256.46万人、332.56万人、274.45万人和118.91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市所有镇、村,2007年参合率达94.7%。2007年调整提高了全市5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补贴,人均增加253元,同比提高22%。积极推进农转居人员和城市规划区内全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市已有17.96万人参保。2008年农村低保水平达到202元,人均月补差83元。全市农村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困难众全部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近几年对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推动力度很大,把100多万外来工纳入进来,每年都以50%的幅度增长,幅度很大。2008年7月,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12.32万人,其中农民工达182.19万人。逐步构建共享型社会保险体系。贯彻分类施保、扩大覆盖、保障基本的原则,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加快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国率先将早期离开国企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2007年8月和2008年1月,分别两次对全市50多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出调整,月人均共增加基本养老金303元,月人均基本金水平达到1455元;同时,各级财政加大投入资金,对2006年6月底前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人均发放生活补贴108元,使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达到1563元/月。将没有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民工、农转居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区、镇两级农村敬老院和五保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扩建慈善医院,倡导众互助等社会救助活动。落实优抚政策,做好残疾人的各项服务。积极做好老龄工作,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2007年末全市共有社会福利机构169间,床位2.20万张。其中,民办社会福利机构62间,床位1.06万张。全市共有救助站5个,社区服务中心114个。广州市近年先后9次给困难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4200万元。市物价局对全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等体家庭每户每月17立方米以内的部分,实行天然气价40%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