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斌在《试论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中提到:社会工作本体化是指产生于外部的社会工作模式进入中国,同其相互影响劲儿适应中国社会的需要而发挥功能的过程。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类似价值观念
作为一种专业的本质属性,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尽管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情区别于西方国家,但在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不受任何文化价值观影响的共享部分。这部分是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是超出国界和意识形态之上的。因此,在引进社会工作专业制度的同时,必须寻求其价值观和中国传统文化因素的契合。我们看到,虽然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直接系统地孕育出社会工作的价值思想,但是以上各种相关价值观念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基本上都能到充足的诊释和归宿,如我国的先哲们在几千年前就意识到了这点,提出“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正是博爱观最直接的体现。“不教而杀之谓虐”(《论语·尧曰》),则直接反映了我们现在口头上说的以人为本;还有“民者,君子本也”(《春秋毅梁传·桓公十四年》)等,这些思想集中充分地反映了古代以人为本,崇尚人道思想的价值观念。我国古代并没有系统性的关于社会福利的记载,但是很多观点表明了当时已经开始有了对弱势体给予救济,实施惠民政策的思想。例如:“凡天下疲瘾残疾,悍独鳄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告者也”(《正蒙·乾称篇》);“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西铭》)等。
传统文化保持着巨大的发展惯性,现代的文化整合中的纵向整合也“主要是通过对本民族的不同文化传统的吸收、融合而实现文化传承和发展”。既然社会工作主要的价值思想完全可以在我国的文化中到归宿,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我国的传统文化对其进行吸收、同化,以推进我国的社会工作本土化进程。
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策略 
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在原有制度仍在起作用的情境下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这是制度创新的过程。在中国内地社会工作本土化采取依靠原有体系、注重生活文化的策略或许是可取的。
所谓依靠原有体系有两层含义:第一,中国内地没有象许多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社会所拥有的民间社会机构,没有专业化的社会工作队伍,实际的社会福利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还靠政府、工青妇组织及工作单位。因此,具有国际经验的专业社会工作进入中国内地就必须与这一原有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结合,而不可能去另建一套独立的社会工作体系。第二,社会工作本土化是靠现在从事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作的人员进
行的,这些人员领悟了国际性的专业社会工作的经验,并将之与自己的工作相结合是社会工作本土化必由之路。当然,这里说要依靠原有体系并非排斥建立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以作示范。基于上述理由,社会工作本土化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对从事实际社会工作的干部进行专业培训,促使
国际社会工作经验与本土性社会工作的比较和碰撞。第二,分析两种社会工作之异同,出它们的相似之处,强化它们之间的亲和性。第三,在此基础上从事社会工作实践,扩大二者之间的相容性,以实现优势互补。
所谓注重生活文化是说,社会工作说到底是对具体个人的帮助,是通过外部援助使有困难的人摆脱其困境的过程。助人方法要使受助者能够和乐于接受,助人效果要由受助者来评判。于是了解受助者以往的生活境况及面临困难的特征,了解他对受助的看法,了解他以往对待受助行为的态度,了解他的生活方式,对于选择助人方法和推进这一过程都十分有益和必要。实际上,在传统文化和集体主义传统影响下人们对接受来自不同方面的帮助常常会有不同的表现。中国人这种以助人者身份(与受助者关系) 来决定接受帮助与否及方式的文化特征,在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不能不给予充分注意。 
结语
对当今中国来说,社会工作本土化不但要考虑中国的传统文化,也要考虑到计划经济体制解决问题方式的实质性影响,考虑到在集体主义和福利主义影响下人们的心态。这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文化、体制和心理背景。社会工作者应该认真研究这些因素交织影响下的助人活动,发现和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同本土性社会工作的亲和性,创建符合中国社会需要的社会工作模式。
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领域和任务
 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服务与需要相配合。在社会工作本土化问题上这一原则仍然适用,即我们首先要考虑外部的社会工作进入某一社会文化区域的必要性,然后才能谈及它的适应性改变本土化。
  毫无疑问,当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作和民间互助系统能够发挥作用并较好地回应社会需要时,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必要性是较小的。社会工作是合理配置资源并使其发挥效能的活动。它也是社会资源的耗费。当原有的、产生于本土的社会工作及助人系统仍然效能充分时,从异文化中引入哪怕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因为引入新的社会工作模式可能会费用高而边际效益很小。
  那么,应该如何去评价本土化社会工作的效能呢?制度理论认为,任何社会制度都是由人建构起来的,但是建构方式有不同。一些社会制度是人为设计并通过长期的推进而形
成并发挥作用的。这种制度发挥效能不但需要强有力的推动,而且需要与之相应的经济、政治条件相配合。因此制度建设是一种制度体系的建构过程。与之不同,另一些制度是在日常牛活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长期的日常牛活的基础上,人们选择了某种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通过制度化过程,这种行为规范流传下来,并在某种场合中发挥作用。如果说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福利制度属于前者的话,民间互助系统则属于后者。任何制度都有其生命周期,即有其效能增衰的周期性过程。当一种制度不再能有效地发挥效能时,制度改革、制度变迁的时机就到来了。
  以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为基础的亲友互助体系和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考社区工作人员需要什么条件
作的效能,在当今中国,特别是在城市得到了考验。向市场经济过渡改变着政府和单位统包的社会福利制度,一些企业的不景气甚至破产使这些企业的在职和退休职工的保障发生问题。政府和企业越来越少地运用行政手段来解决人们生活中的困难。长期以来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在解决人们现实的物质困难方面的作用也日显不足。另一方面,城市化正在疏远着人们之间的关系,甚至亲友关系也受到一定的冲击。家庭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将使亲友之间的相互关照力不从心。剧烈的社会变迁表明,原来的产生于旧体制之上的社会工作模式和传统的民间互助系统其功能空间在缩小,新的社会工作制度有了可以进入并发挥作用的空间,社会工作本土化也就有了现实可能性。
  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领域既与外来的社会工作所进入的领域有关,也与社会工作的过程有关。改革开放留给社会工作的活动空间是广阔的,农村发展、妇女发展、助残助学、儿童救助、老人照顾、城市社区发展等领域都是社会工作可以进入的空间。目前一些社会福利机构已在中国内地积极开展工作,这对国际社会工作进入中国内地作了具体的说明。当外部的社会福利机构进入中国内地并开始工作的时候,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过程就开始了,这里包括要同政府打交道,同项目人口或工作对象打交道,了解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了解助人活动的规则,认识受助对象所享有的文化等等。社会工作在这个层次上的本土化是要到外来的社会工作同本土问题的结合点,在政策、文化、社会制度诸方面实现社会工作同本土基础的协调。
  社会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本土化任务是具体的。应该抱持一种什么样的理念去助人这是关系到助人活
动能否顺利进行的问题。社会工同工作对象在观念一。契合有助于助人活动的启动与发展。
在这一阶段,社会工去理解工作对象,包括其需要及希望的满足需要的方式、接受他人帮助的方式及他对受助过程的理解。理解了这一切并对之进行科学的评估,社会工作才能实际地启动对工作对象的帮助。在这方面,要顺利地启动助人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就要考虑到工作对象的处境、他所享有的文化、他的生活经验、特别是受助的经验。这就是社会工作助人理念上的本土化和处境化。
  社会工作在助人过程和技巧方面也应注意本土化。社会工作是社会工同工作对象的持续的、深入的互动过程。互动程序的安排、互动中语言的运用、行动符号的运用都会对工作对象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互动过程的进行。在这方面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任务是相当细致、微妙和重要的。
  一项社会工作的结束和评估也要考虑本土的因素。专业社会工作注重结案,似乎要明确地宣布结束工作关系。但是中国人对于助人关系的理解常常是延展性的。我们可以用明确的“结束”去切断工作对象的延绵情感吗?实际上,在结束一项社会工作之前对工作效果的评估也是值得注意的。我们怎样去判断工作对象对受助行为评价的真实性呢?答案当然是先要了解工作对象的生活经验与价值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影响
1.从工作范围来看,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给当代中国社会工作既带来了挑战,又带来了机遇。      “家
族本位”的特征决定了中国传统的求助系统主要局限在家庭、亲戚或邻里的范围,很少求助于“外人”;传统的“孝道”要求子女亲自为父母养老送终,认为老人看护的工作交给“外人”就是不守“孝道”的表现;家庭中亲子、夫妻之间传统的不平等的关系,使一些人认为虐待儿童、妇女、老人等只是家庭的内部问题,不需要“外人”插手,即使是受害者,也因“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而不愿求助于社会工作人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工作的工作范围,使中国的社会工作者无法向西方那样实现对这些领域的自然“干预”。2.从工作目标来看,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中的“体主义”为当代中国社会工作顺利开展社区和小组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社区和小组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借助于中国传统伦理中对体的归属感和牺牲精神的倡扬,社会工作者可以更好地激发起社区和小组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当然,传统观念影响下的中国人个人意识较为薄弱,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观念淡漠,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做更多的工作去帮助案主树立自我权利意识,鼓励他们摆脱对家庭
、社会的依赖性,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潜力。又要在社会上进行广泛的呼吁和宣传,使社会各界正视弱势体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为他们的最终独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从工作方法来看,在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对表达自己需要的方式、希望满足需要的方式、受他人帮助的方式等都有自己独特的理解,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充分理解工作对象,采取能为他们所接受的方式进行社会工作。      “案主自决”基于西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价值观。第一,中国传统
观念一向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信任。当社工人员以“案主自决”为由拒绝向他提出建议,他会认为这是社工不诚心帮助或是推卸责任。第二,较强的家庭和体观念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一大特。如果社工人员一味启发一个希望在家庭中回自己位置的案主充分考虑自己的需要、自己的自由、扩展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其结果只能使案主越来越迷惑。第三,在整体性观念、依赖性观念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社会工作者,自小内化了的一些中国文化信念,如照顾别人、为他们着想的心态比尊重别人个体性和自主性的心态强,要让他们既关心求助者的问题又与他们保持理性的距离并非易事。但“案主自决”的原则和工作方法符合中国传统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古训。4.从社会工作的结束和评估方式来看,中国社会工作也应当有自己的特。      西方专业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基本上是一种契约关系,一旦协议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契约终止,双方的联系也就终止了。中国社工人员与案主之间更适合建立一种亲密的朋友关系。既然是带有亲情和友情彩的关系,就不可能像契约关系那样彻底的“结束”,相反,中国人对助人关系的理解常常是延展性的。在作为中国职业社会工作前身的民政干部工作中,流传着许多民政干部与社区居民保持长久的亲密关系的佳话。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仍旧应当继承的优良传统。      社会工作效果的评估也不能仅依据某一次完整的社会工作过程来进行,因为这个过程并没有完结,第一步可能仅仅是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而没有解决实际的问题,但不能因此就说这个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密切关系的建立为进一步彻底解决问题打下了基础;同样,也不能说一次在短时间之内解决了案主问题的社会工作就一定是成效显著的,因为这种解决可能是表面的和不彻底的,随着关系的解除,同样的问题可能重复出现。
社会工作本土化必须关注的三大问题
一、价值观问题
社会工作作为产生于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