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提取个人档案流程
    1、经过审查,达到相应的退休标准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档案,开始办理提档手续。
    2、职工到原工作单位人事部准备提取个人档案,职工准备提取个人档案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名字、出生年月日;
重庆个人档案查询入口      (2)原单位、部门名称、入编时间;
      (3)现住址、;
      (4)如果是征兵服役期间提取,需注明征兵服役单位名称、服役证号;
    3、登记并签字确认、由主管领导审批,经办人在单位人事档案中查询,准备所要求的档案材料。
    4、档案准备就绪后,原单位负责人或指定有权人员签发《档案出具证明》,出具档案在柜表和存档簿等有相应记录。
    5、职工提交交接单、《人事档案出具证明》到公安部门进行核实备案。
    6、完成档案出具,职工自行取回和保管自己的个人档案。
    7、职工离职后,原单位在职工转档案时另行提供有关职工基本材料,TdT例如健康检查表、应征入伍证明、社会缴费明细、考勤月报表等,并将原始档案存入本单位的档案库。
    8、档案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将档案转移至新工作单位,新单位人事部收到档案后,注意补充相应档案资料,职工入职时间等,将档案登记到档案簿,进行存档。
    9、档案完成后,职工在新工作单位签署职工基本信息表及员工合同,并登记到该工作单位的档案管理系统、薪资及社会约定等。
    10、申请提取个人档案的相关程序完成,工作单位应经办人打印《人事档案提示函》,及时将档案转递给职工,办理完成,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