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知识普法及案例汇编
一、什么是反?
反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
二、反案例
案例一: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2007年4月至10月,张某先后将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资金1900万元转入叶某账户,由叶某代为购买上海某高档别墅。期间,张某将其中的500万元转账给陈某委托其炒股,另将部分资金转借他人。案发后,为逃避追查,叶某将该银行账户注销。
案例分析:张某为隐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获资金,以他人名义购买多处房产及车辆。叶某在明知该项资金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情况下,将自己在上海开设的银行账户提供给张某。
法院判决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叶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案例二: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余某、周某甲等人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和周某乙因清洗毒资270万元犯罪案
基本案情:周某乙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供余某、周某甲存取资金使用,同时以自己的名义为余某、周某甲办理定期存款,代其保管资金,掩饰资金真实来源。二是现金携带出境。周某乙接到周某甲的通知后将款项转到刘某银行账户,再由刘某取现带到缅甸交余某和周某甲,协助其转移毒资。三是买房买车。周某乙以自己的名义为余某、周某甲购买门面、住宅及车辆,转换非法所得,使非法所得财产合法化。
案例分析: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判余某、周某甲等人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判周某乙因清洗毒资270万元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三、如何防范?
1. 了解的危害和常见手法,提高警惕;
2.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或不可靠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川省考试教育院3. 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和反规定;
4. 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密码;
5. 发现可疑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