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方案
一、大赛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农民工技能大赛。
二、大赛目的
展现当代农民工技能风采,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打造广西劳务品牌,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推进我区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大赛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规范。
四、大赛对象
在广西境内从业的农村户籍农民工。
五、大赛项目
(一)竞赛项目设家政服务员、工具钳工、电焊工、钢筋工、砌筑工五个职业(工种)。各项目均为个人赛。每个竞赛项目,各个市选派2—3名选手参加全区决赛。
(二)决赛开幕式展示项目由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具体负责。
六、大赛标准
根据从业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的实际情况,本次大赛以《家
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钢筋工国家职业标准》、《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和《电焊工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命题。竞赛采取理论考试和现场实操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占20%,实操考评占80%。决赛项目的竞赛方法、规则和评分细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制定。
七、大赛组织
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阶段组织
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落实。
(二)决赛阶段组织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协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南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八、大赛时间
5月至11月为大赛时间。
(一)初赛时间。9月底前,各市举行初赛,选拔培养决赛选手。10月底前,各市将参加决赛的选手和团队名单报组委会。
(二)决赛时间。11月下旬在南宁市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待定)。开(闭)幕式及家政服务员、工具钳工、电焊工的决赛在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举行。钢筋工、砌筑工的决赛地点由南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开幕式邀请自治区领导、自治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出席。组委会领导出席闭幕式,给获奖选手颁奖。
九、决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单项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次。
1.一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一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给予奖金3000元。
对获得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可按程序申报“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2.二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二、三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给予奖金2000元。
对获得竞赛第二、三名的选手,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证书。
3.三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四、五、六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给予奖金1000元。
4.优秀奖:凡参加决赛项目的选手未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均为优秀奖,由组委会颁发证书,给予奖金500元。
(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参赛选手的职业
资格等级和竞赛成绩(合格),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奖选手原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等级。
(三)优秀组织奖。以市为单位,以团体参赛项目、参赛总成绩和参赛选手组织情况综合评比,取前3名。分别授予优秀组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组委会颁发奖杯,分别给予奖金3000元、2000元、1000元。
十、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组、后勤组和宣传组。
主任:蒋明红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
公务员局局长
副主任:于祖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梁建强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黄智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王志忠自治区总工会社会保障部部长
黎广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
处长
韦红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处长
张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
设处处长
黄家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
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周世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
中心主任
广西人事考试侯龙生自治区就业局局长
田代强广西人事信息中心主任
李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研
室主任
王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一)办公室
主任:于祖毅(兼)
副主任:黄家文(兼)
王志忠(兼)
成员:尹文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
处副处长
廖俊劼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
作处副处长
陈家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研
室副主任
林毅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钟华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
作处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