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小学2013—2014学年支教教师考核评估方案
第一篇:XXX小学2013—2014学年支教教师考核评估方案
XXX小学2013—2014学年支教教师考核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支教教师工作经费发放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支教教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镇8名支教教师。
二、考核内容
支教教师考勤奖、业绩奖及考核奖。
三、考核办法广西人事考试
(一)、考勤奖:由支教教师所在学校考核。考核支教教师的工作态度和遵守纪律情况。
每位支教教师每学期出勤奖满额2000元。旷工一天扣30元,事假(病、婚、丧假除外)一天
扣10元,旷课每节次扣2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二)、业绩奖:由受援乡镇中心小学考核。考核支教教师所任学科成绩在全镇排名情况,以支教教师所任语数学科成绩结合所任语数学科成绩进退位情况。
1、支教教师所任学科成绩在全镇所有班级中排第1名的计23分,2名计22分,依次类推。
2、支教教师所任学科在上学年期末考试成绩排名的基础上进步1位的加1分,进步2位的加2分,反之退步1位扣1分,退步2位扣2分,依次类推。
3、任双科教师都按双科成绩得分折中计算,并加双科工作量得分,若两科都为语文或数学加5分,若一科语文或数学外加一科英语者加2分,担任毕业班教学加2分、担任班主任的加1分,可重复计分。
4、以上述第2、3、4条得分总和排名,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档,得分最高2名为一档,依次类推,分四档每档差距350元;一档3025元、二档2675元、三档2325元、四档1975元,每档2人,共20000元。
(四)、考核奖:由受援乡镇中心小学和支教教师所在学校考核。以支教教师在受援学校的工作表现(占70%)和教学业绩(占30%)为依据,考核支教教师服务学校、教学教研方面的表现及是否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对受援学校教师起
到传帮带作用。
1、师德师风(20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平时的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记20分,良好记15分,合格记10分,不合格记0分。
2、教学常规(80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的教学水平以及发挥自身能力、提高受援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情况。
(1)备课(20分):教案规范,项目齐全,符合教学标准和要求。考核结
果分为优秀记20分,良好记15分,合格记10分,不合格记0分。
(2)课堂教学(20分):体现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思想对受援学校教师起
到传帮带作用;课堂组织结构合理,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教学效果明显。考核
结果分为优秀记20分,良好记15分,合格记10分,不合格记0分。
(3)课外辅导和作业批改(20分):耐心辅导学困生,按时批改作业,作
业格式规范,数量符合要求,有批改记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记20分,良好记
15分,合格记10分,不合格记0分。
(4)教学研究(20分):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高质量完成学校要求的上公开课,听评课数量;积极参加乡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发挥自身能力,提高
受援学校教学水平。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记20分,良好记15分,合格记10分,不合格记0分。
3、以支教教师教学业绩得分折30%计算加上师德师风和教学常规得分和折
70%计算后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第一、二名为优秀奖1875元、第三、四名
为良好奖1575元、第五至八名为合格奖1275元、不合格0元,四个等次,共
12000元。
XX镇中心小学
2014年3月2日
第二篇:支教教师考核评估暂行办法
余 干 县 教 育 局
“两区”支教教师考核评估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余干县2013年“两区”支教工作简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支教工作管理,促使支教教师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支教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支教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参加“两区”支教工作的所有教师。
二、考核内容与办法
考核内容由常规考核项、受援学校领导与师生评议项、加分项等三项组成,按总分高低排队确定支教人员考核等次。
(一)常规考核项(75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支教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
1、德(10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平时的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 表现,师德考核优秀记10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0分。有不服从受援学校管理、校外有兼课兼职、从事有偿补课、派购教辅资料或文具、体罚或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视为不合格。
2、能(15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的教学水平以及发挥自身能力、帮助提高受援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情况。
(1)备课(3分):教案规范,项目齐全,符合教学标准和要求。
(2)课堂教学(5分):突出素质教育,体现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把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贯穿到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课堂组织结构合理,知识传授准确,教学效果明显。
(3)课外辅导和作业批改(4分):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按时批改作业,作业数量符合要求,有批改记录。
(4)教学研究(3分):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高质量完成学校要求的听评课数量;积极参加乡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说课、作课任务,发挥自身能力,帮助提高受援学校教学水平。
3、勤(25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的工作态度和遵守纪律情况。
每位支教教师每学期出勤满分2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1天扣0.25分(重病住院除外),旷工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间退每次每段(30分钟为一段)扣0.5分。婚、丧假按规定时间休假的不扣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教师加班的可适当加分。
各受援学校要严格出勤管理,责成专人负责,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出勤情况每月
公示一次,每学期末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将出勤情况汇总后报教育局人事股。无故旷工7天以上的;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因病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累计请假两个月以上的,停发其所有支教津贴。
4、绩(25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效果。
(1)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和对受援学校教师的传帮带作用(5分)。
(2)所担任的学科教学成绩在乡校处于前三分之一位次或较上一学年有明显提高(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