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7⼈】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09⽉06⽇09:00-2021年09⽉08⽇17:00。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计划表》(附件1)、《2021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向退役⼤学⽣⼠兵公开招聘⼯作⼈员计划表》(附件2)、《2021年永嘉县事
业单位⾯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公开招聘⼯作⼈员计划表》(附件3)。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书为准。招考专业由⽤⼈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校专业设置⽬录审查认定,⼤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等学校⾼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等学校⾼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函〔2020〕2号);研究⽣专业参考《授予博⼠、硕⼠学位和培养研究⽣的学科、专业⽬录》(2008更新版)。⽬录中未列⼊的专业或各⾼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才选拔”的原则进⾏专业条件审查。
  (三)⾯向“部队退役⼤学⽣⼠兵”招聘的岗位(职位代码为201、202),仅限从永嘉县应征⼊伍的全⽇制普通⾼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的退役⼤学⽣⼠兵;或从永嘉县应征⼊伍的全⽇制普通⾼校就读的⼤学⽣(包括应征当年被全⽇制普通⾼校录取对象),退役后继续就读,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全⽇制普通⾼校专科及以上毕业⽣报考。报考对象属于正常退役⼠兵。已政策安置的或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的退役⼤学⽣⼠兵不得报考,在服役期间受过⾏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
  ⾯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聘的岗位(职位代码为301),仅限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岗位⼯作满2年的在职司法雇员报考。
  (四)永嘉县内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员、机关⼯勤⼈员不得报考,差额事业⼈员只能报考全额事业岗位,⾃收⾃⽀事业⼈员可报考全额或差额事业岗位。
  (五)报考⼈员只能限报⼀个岗位。
  (六)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截⽌到2021年9⽉6⽇。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的⽅式进⾏。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络⽅式进⾏。
  (⼀)报名和资格初审
  上报名时间:2021年9⽉6⽇9时—9⽉8⽇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6⽇9时—9⽉9⽇17时
  报考⼈员登录报名系统(qssy.zjks),注册个⼈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报名确认的,视为⽆效报名。
  报考⼈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上报名系统提⽰,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官⽅站提供的“照⽚审核处理⼯具”处理后的本⼈近期照⽚。
  报考⼈员须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9⽉10⽇9时—9⽉11⽇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员登录上报名系统,进⾏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员请于9⽉10⽇上午11时前将本⼈⾝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0577-********(传真后须电话联系确认)。
  (三)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数不⾜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v/)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员携带本⼈第⼆代⾝份证于9⽉13⽇上午11时前到永嘉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考试中⼼进⾏改报名(地址:永嘉县上塘公共⽂化活动中⼼1403室),逾期视作⾃动放弃,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9⽉23⽇9时—9⽉25⽇9时
  已完成缴费⼈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书后,可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2021年9⽉25⽇
  上午9:00—10:00《职业能⼒倾向测试》
  上午10:00--12:00《综合应⽤能⼒》
  2.笔试每个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能⼒》成绩。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1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围。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笔试两个科⽬连续进⾏,试题合订为⼀个题本。具体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笔试科⽬考试⼤纲》(附件4)。
  3.报考⼈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第⼆代有效⾝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例从⾼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如遇⽐例内最后⼀名总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综合应⽤能⼒》成绩⾼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加试确定对象。
  2.⼊围资格复审⼈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公布,不再另⾏通知。
  3.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报考⼈员须提供第⼆代有效⾝份证、户⼝簿(或印有本⼈户⼝信息的户⼝簿页⾯)、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永嘉县内在编事业⼈员参加招聘的⼊围对象,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县外在编事业⼈员参加招聘的⼊围对象,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书⾯证明;定向⽣、委培⽣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证明;留学⼈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向“部队退役⼤学⽣⼠兵”岗位的⼊围对象,须事先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到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事管理科领取),并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提供⼊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等学校录取新⽣应征⼊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岗位的⼊围对象须提供法院系统司法雇员⼯作经历证明原件、司法雇员录⽤批复⽂件复印件(加盖法院公章及核对⼈签名)。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围体检、考核。如有资格复审⾃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
办法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核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1.通过资格复审的⼈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第⼆代有效⾝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永嘉公务公布,不再另⾏通知。
  2.体检⼯作由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作由⽤⼈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体检⼯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作体检环节有关规定执⾏。体检⼯作完成后,进⼊考核程序。
  4.考核对象名单公布后,各招聘单位⼀般应在30⽇内完成考核⼯作。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成考核⼯作,⼈事档案存放地不在我县⼈才服务中⼼的考核对象,要主动和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事管理科联系调取本⼈⼈事档案。
  5.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考察⼯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的依据。
  6.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公⽰、聘⽤
  1.考核合格⼈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公⽰7个⼯作⽇。拟聘⽤对象公⽰之⽇起,不再递补。公⽰期满⽆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条件的,不予聘⽤;对反映的相关问题⼀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
  2.本⼈放弃聘⽤资格或⽆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续的,取消其聘⽤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作⼈员⼀律实⾏聘⽤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合同书》。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须在考试前14天(9⽉11⽇前)申领浙江“健康码”(温州)和“通信⾏程卡”。“健康码”(温州)绿码、“⾏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的考⽣可参加考试。考前28天内⼊境⼈员和考前21天来⾃国内中⾼风险地区⼈员不得参加考试。省外低风险地区回永⼈员需实施14天⽇常健康监测,请⽬前尚在省外的考⽣提早做好时间安排。“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永嘉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除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异常的证明,⽅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法提供的考⽣,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应⾃备⼀次性医⽤外科⼝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罩,做好个⼈防护。考⽣佩戴⼝罩,保持间隔1⽶以上,有序⼊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
  考⽣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作。经现场医务⼈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作⼈员进⾏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请考⽣随时关注“中国永嘉公务”相关信息。
  五、其他告知事项
  (⼀)本公告公⽰期⾃2021年8⽉26⽇起⾄9⽉5⽇⽌。考⽣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9⽉1⽇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9⽉2⽇前向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员。落户时间截⾄2021年9⽉6⽇为⽌,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员之外,其他户⼝尚在迁移中的⼈员不得报考。请报考⼈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对其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通过⾼等教育⾃学考试、成⼈⾼等教育学历考试的⼈员,须在2021年9⽉6⽇前取得毕业证书。
  (五)全⽇制普通⾼校在校在读⽣不得报考。全⽇制普通⾼校在校在读研究⽣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不得报考。
  (六)报考⼈员须⽤第⼆代⾝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代有效⾝份证。⾝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份证。
  (七)报考⼈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真实情况的,⼀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为被各级⼈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员,不得报考。
  (⼋)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社部令第35号)执⾏。
  (九)在招聘⼯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作安排进⾏适当调整,请⼴⼤报考⼈员理解、⽀持和配合。
  (⼗)永嘉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科室:事业单位⼈事管理科,:0577—57756558;⼈事考试中⼼,:0577—57756568。招聘单位的详见计划表。
  (⼗⼆)本公告由永嘉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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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计划表
2021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向退役⼤学⽣⼠兵公开招聘⼯作⼈员计划表
2021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公开招聘⼯作⼈员计划表
笔试科⽬考试⼤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