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一:依法行政6基本原则:合法;合理(三个,公平公正、考虑合法的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序正当(公开、参与、回避);诚实信用;高效便民;权责一制。
1、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独立的,是合法行政的延伸。
2、诚实信用: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不得随便撤回变更已作出的行政许可
3、羁束行政行为是不能变化的,裁量行政行为(实质行政)是有自由裁量权的。
4、全责一致:执法有保障、有权就有责、执法受监督、违法必处罚、侵权需赔偿
5、合理行政等5大原则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第一公平公正第二平等第三比例原则(要必要、适当)
6、国务院批:农田征收公顷、其他70公顷。
7、治安处罚法200元以下,现场缴纳。应当停听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书、大额。
8、全责一致:违法-撤销-赔偿。 合法-撤回-补偿。
考点二:国务院性质机构编制及编制管理
1、只有国务院直属部门有行政专项职能
2、国务院组成部门由人大决定,部门拥有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3、6个儿子(部委行署,基本的)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决定,
4、部委设定司:中编办审核,国务院批准。
5、司设处---自己提出方案决定-报国院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6、大儿子(部委行署)----基本的;
7、次子(直属机构)----专门的,独立的
8、孙子(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特定的
9、可以指定规章-前三个儿子(部委行署、直属机构、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
10、国务院设立除大儿子外-国务院自己决定
11、议事协调机构: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无措施。
12、行政机构设置管理:类型、名称、职能
13、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普通人员的数量、领导职数。
14、地方各级行政机构新设: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本级政府提出方案、上一级编办审核、上一级政府批准。
15、地级市编制总额,省政府提,国务院批。总额内调整,本级政府内部部门调整,本级政府有权;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同层级调整,省编办报中编办。
16、省以下垂直管理只有自然资源局。
17、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不得干预下级政府设置和编制管理,不得要求下级设置和其业务部门对口的行政机构。
18、地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中编办审核,省政府发布。
19、地方政府机构新设上一级政府;协商本级政府,内设本级编办。
考点三:地方行政机构设置编制管理
1、县级以上机构评估,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构指定方法。
2、地方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编制机关审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公布。
3、地方两个局关于职能争论由县政府编制办提出意见,县政府决定。
考点四:公务员处分制度
1、某干部主动交代、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才给予减轻处罚。
2、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调任、转任)
3、警告6个月(参加考核,既评又定,不能优秀,有年终奖)、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M。开除
4、多个处分执行较重的,受撤职处分的应该降级。
5、旧处分期间新违法的,先减后并,最长48m
6、处分不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处分单位提出复核、上一级机关申诉。复核自知道之日30天内,先复核再申诉自接到15日。
考点五、公务员其他制度
1、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期满不合格取消录取。
3、聘任公务员需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聘任合同签订(可诉)、变更、解除,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只需备案。聘任合同1-5年。试用期1-6m。协议工资制。
4、公务员在外兼职需要工作需要,可兼职,无报酬。无需公示。
5、聘任公务员,不必要考试,按公务员法管理。发争议60D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公务员交流(调任、转任),调任:从外到内,长期改变人事关系。转任,内到内,改变人身关系。
7、挂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专项工作):不是交流,内到内,临时性,不改变人事关系。聘任不是交流。
8、取消录用不同于不予录用,试用期取消录用不可诉,可复核申诉。
9、引咎辞职是问责制。
10、公务员职级委任聘任。职务选任、委任、聘任。
11、不予录用公园:刑罚、开除党籍、连续两年不称职、开除公职的。
12、减轻(减轻处分种类):主动交代和避免损害;从轻(缩短期限):主动交代或减少、避免损害或立功。
13、公务员处分,作出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送达生效,个别附条件生效。行政复议,送达生效,行政诉讼一审,送达判决15日,裁定10日不上诉生效。
考点六:行政法规
1、行政法规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
2、几个部门共同制定的法规由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3、草案应当公布,法规公布原则上是公布,特殊不公布的经国务院决定。
4、行政法规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全人常备案、部门规章,国务院备案;省规章,国务院+省人大备案;是规章:国务院、省人大常委、省政府、市人大常委备案。自公布之日开始备案,4、行政法规,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5、部门(行政)规章由各部门法制机构报送备案。
6、行政法规抽象解释--国务院
7、行政法规个案解释--国务院法制办。
8、解释权属于国务院。
9、有争议的、没有按照法定签署的、未按照规定送审的、条件不具备的:缓办或退回
10、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意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可以设定所以的种类的处罚、地方性法规不能限制拘留、吊销执照、部门规章警告、
11、行政法规决定程序由国务院组织法有关规定办理。
考点7、行政规章
1、规章一般叫规定、办法,不能叫条例。条例是法规。
2、规章与行政法规相抵触,由上级机关审查,ps:市政府规章,国务院、省政府审查。
3、
考点8、具体行政行为概念
1、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拍卖(行政强制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五性:法律性(事实行为)、特定性(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外部性、单
方性(如通知;区分合同)、职权性(区分行政侦查)
3、区别行政具体行为(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事实行为跟法律无关)、
4、具体行政行为:房屋征收。
5、一个行政行为要成立:主体、内容、程序合法。
6、无效的行政行为:主体无资格、法律无依据、客观不能实施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7、一个行政行为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超越职权、没有滥用职权、无明显不当。
8、撤销不是强制措施,行政执法行为,检查是撤销的前置程序。
9、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是抽象的,具有普遍性能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抽象的,不能反复适用。
10、行政给付行为:狭义的(养老金、公共交通等),广义的(总和)
考点9、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
1、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拘束力(非经法定不得任意改变)、确定力(相对人不得改变撤销)、执行力(强制执行行政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三个力,两个期。拘束力-履行期-执行力;拘束力-争议期-确定力。
3、具体行政行为废止的可以补偿(不是赔偿)
4、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执行是以职权的。
5、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6、行政机关的职权主要是源于行政组织和授权发的规定。
7、指导性行政行为是属于行政职务的行为。
8、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中未出现具体行政行为,改为行政行为
考点10、行政许可的设定
1、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关于行政许可三个不得:前置申请、不得设置应当有国家统一确定的、地方保护
2、省政府规章可以设定1年内的行政许可,实施1年后或续或转,转化为省级地方性法律继续或废止。部门规章和市政府规章无权设定许可。
考点11、行政许可的实施
1、必要时国务院(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行政规章)可设定临时性许可。
2、核准许可:检验、检查、检疫。
3、申请加盖章的行政日期的书面凭证。
4、行政许可法:只有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听证是法定公开。一般不可收费。
6、依申请的公告,可以公告;依职权的公告,应当。
考点12、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注销与吊销
1、吊销是行政处罚;撤销撤回注销是行政许可。
2、吊销撤销撤回是实体上的,注销是程序上的。
3、撤回是针对合法的行为,吊销是许可是合法的后因违法经营;撤销是获得许可时违法了
4、规章的修改可以作为行政机关的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
5、撤销机关,发证机关、上级机关、被越权的机关。
考点1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1、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可依授权刑事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以自己的名义。
2、行政许可只能委托行政机关实施(需公告)。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公共事业组织(不要公告)。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强制不得委托。
3、行政处罚一次性的。
4、行政处罚,国务院或授权省级政府决定;行政许可,国务院批省政府决定
5、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不得有其他行使。
6、行政强制:扣押不需要听证。不得委托。
7、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治安处罚2000元以上处罚。
考点14、行政处罚处罚种类
1、撤销、吊销、撤回、注销是行政许可。
2、召回的是责令。
3、登记保存相当于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考点15、行政处罚的设定
1、提起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的规定中不包括规章,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
2、上下级领导关系立法监督权,即可撤又可改。其他监督、批准、授权关系只撤不改。
3、法律,绝对保留人身自由处罚;行政法规,除人身自由;地方性法规,除人身自由+吊销执照。规章设定警告、一定数额。
考点16、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1、三步走:主体、行为、当事人。
2、
考点17、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与执行程序
1、先行登记保存,期限7天,必须是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2、2018年,违法建筑不再由法院决定,授权行政机关。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
3、合法征收征用,还是由法院拆。
2、行政处罚收益性行为和负担性行为。
3、简易程序个人50元单位1000元。吊销许可证应告知其有权提出听证会。
考点18、治安管理处罚
1、传唤24H,公务员处罚最长48个月。
2、行政复议60D,法院起诉是6个月。
3、派出所没有权行政拘留(无需告知听证),种类越权,告公安局
4、可现场口头传唤。不诉不理。法院发现处罚明显不当的可以变更判决。
5、级别管辖:通过被告确定,专业 级别高;地域管辖:通过行为确定,被告+原告。
6、行政拘留:拘留所。治安案件情节轻微可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7、行政拘留:拘役、有期徒刑,一天折抵一天。
8、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四个条件:不服复议或诉讼-申请暂缓-机关审查不会有社会危害-提供担保。
9、检查:一般双证齐全,紧急情况可只出示工作证;检查住所应当双证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