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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指招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公平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选拔录用公务员的制度。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正式建立于1994年,至今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如何推进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改革进而形成日益公开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人才录用体系,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现有公务员考试制度存在的不足
以1994年《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正式颁布为标志,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建立。该规定实施20年以来,一大批优秀人才陆续进入国家机关工作,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但是,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起步较晚,目前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选拔标准、考题设计、面试程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亟需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完善。
1.选拔标准方面
在公务员考试中,个别职位的报考条件往往加入诸多限制,比如专业、年龄、户籍、工作经验等等,这样的设置缺乏科学依据,把真正有能力的考生拒之门外,违背了建立公务员考试制度“唯才是举”的初衷,致使公务员考试选拔的公平性屡遭质疑。
2.考题设置方面
我国公务员考试无论是何岗位招录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内容如法炮制,针对性不强,对特定岗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不够充分,教科书式的考题设置脱离工作实际。虽然一些地区采取了“2+X ”的考试模式,但是这一模式的应用毕竟尚未推广与普及。同时,试卷的试题结构和内容因循守旧,无法满足新时期招录公务员的选拔需求。
3.面试环节方面
我国的公务员考试面试制度起步较晚,相关部门为了尽可能实现面试环节的公平公正,设计了诸如考官异地交流、考生抽签决定考试顺序、当场打分当场公布、考场录像等措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面试过程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考试结果容易受面试官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并且面试评分过程缺乏透明度,容易受到考生以及社会公众的质疑。这些不足之处都给特权者操纵公务员考录过程创造了机会,也就难免出现“萝卜招聘”和暗箱操作等现象。
二、国外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发展及启示1.英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文官制度的国家,其文官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至19世纪东印度公司的任职改革,
1870年枢密院令的颁布标志着英国文官制度的正式建立,其文官制度对世界各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陆续建立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20世纪60年代,经历了以《富尔顿报告》为主要内容的文官制度改革后,英国逐步建立了一个日趋科学化、公平化的文官体系,为日后英国历届政府对其文官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英国的公务员一般分为普通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两类,招录方式有所不同,但也大致分为报考、考试、录取三个阶段。在招考阶段,招考部门通过在本部门网站或者广
当代中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浅析
□韩达亮
【摘
要】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原则从根本上说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直接体现。近年来,我国的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逐步建立了“凡进必考”的录用制度。但是,目前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在选拔标准、考题设计、面试程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考试的公平性与科学性。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应吸取发达国家文官制度中的合理因素,努力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选拔标准,加强考试内容设计的科学性,完善面试的监督制度以及各种配套
的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关键词】公务员考试;招考选拔;录用制度;公平原则
【作者简介】韩达亮,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1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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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科学论坛/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发布招考信息及相关要求。英国的考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基于公平、公开、功绩的竞争原则进行。所谓功绩原则,是指竞选者必须具备能够胜任该项工作的能力,
只有具备与其所报考职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且能力最为突出,才能最终胜出。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在公务员招考中充分利用了现代化的计算机与网络信息技术,积极推动网上测试的公务员录用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公务员招考录用的工作效率。
2.日本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日本在明治时期就初步建立了具有浓厚封建主义彩的文官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在美国的扶持下逐步废除了原有的封建主义文官制度,相继出台了《国家公务员法》以及《地方公务员法》,成立了主管人事的行政机关——日本人事院。此后,与国家和地方公务员法相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以及日本内阁人事局的正式成立(2014年5月30日),使得日本的文官制度日趋完善。
日本公务员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其中还细分为一般职公务员和特别职公务员,通过人事院组织招考的仅指一般职公务员。日本将公务员考试划分为不同级别,从笔试到面试均采用“分级分类”的考试制度,引导公务员考生按照不同程度的学历和背景去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从而使公务员考试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更有利于精英的遴选。此外,在日本社会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为了缓解由人口持续减少带来的公务员人数相对不足的压力,日本政府积极探索吸纳国外优秀人才的方针政策来扩充公务员队伍,以此保证并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能。
3.韩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韩国以1949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为标志,初步建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历经多次的修改后,1963年4月出台的新《国家公务员法》废除了旧法中诸多不合理的公务员录用制度,标志着韩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逐渐走向成熟。时至今日,经过不断修改的现行韩国公务员法律法规,为其公务员录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近年来由于韩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韩国政府对公务员报考的资格限制逐渐放宽,在报名环节不设置学历门槛,公务员报考逐渐呈现低龄化趋势,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高中生逐年增加,竞争愈发激烈。韩国公务员实行等级制划分,分为政务公务员和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进行招考,共九个等级,一级最高,九级最低。全国统一进行的公务员考试分7级、9级两个级别,在实际的公务员考试中,考试内容针对不同的级别有所区分,难度也与级别相对应,等级制的实施提高了韩国公务员招考的灵活性,也为公务员的层次化培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完善1.规范选拔标准,确保起点公平
要真正实现公务员考试的考录公平,就必须确保报名起点的公平,这决定了一个考生能否获得参与公务员考试的资格,起点公平作为考生进入公务员系统的第一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以河北省2014年公务员考试为例,出现了十几个不同职位的报名空缺,空缺职位涉及各个层级、各个行业。这些职位的报名条件较为特殊,有的招录基层四项人员;有的公安机关的职位要求痕迹检验等专业性较强的专
业;有的职位则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这种对报名条件的种种限制大大造成了人才的流失和浪费。当然,并不是说一定要将招考条件完全“不设限”,而是应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职位分析、科学设置报考条件、合理设置专业类别、科学把控专业限制,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原则。
2.完善“分级分类”考试制度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涉及到各行各业不同层级的职位。《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亦明确规定,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而目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和职位上分类的结合现状并不理想,纵观世界,“分级分类”的公务员考试制度是目前诸多发达国家所普遍采取的考试制度,因而加快我国公务员“分级分类”考试制度改革可谓大势所趋。我国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根据招录职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的考试机制,对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公务员职位设置不同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真正实现人职匹配。
3.加强面试管理,接受各方监督
一是实现面试方法的多样化。在公务员面试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部分性格内向、不善言谈的考生与那些性格外向、善于表达的考生相比,往往因紧张、怯场等各种非知识因素而在面试过程中处于劣势。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诸如品能测验、模拟测验、评价中心等面试方式,从多角度对
考生进行考评,对应试者的心理素质、性格特征、职业倾向、擅长领域、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测评将会使面试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公平。二是加强面试考官素质建设。面试是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环节,考官又是面试环节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决定着考生的命运,所以面试考官队伍的专业素质亟需加强。面试考官必须通过相应的培训,取得作为面试考官的资质,根据其个人特点录入名录库,然后根据考生的职位特点,从名录库中抽取面试考官,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提高面试考官的专业素质,保证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三是要加强对整个面试过程的监督管理,既要加强内部监督,也要完善外部监督,保证整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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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公务员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起步较晚,但是公务员招考录用的实际工作发展过快,在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缺乏足够的经验积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只有通过制定并出台一系列完善的法律
法规,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报考人员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原则。虽然《公务员法》的颁布使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有了法律依据,但是,该法也仅仅是对公务员录用的诸多环节作出了概括性规定,在公务员招考录用方面缺乏具体规范,使得招考部门在招考过程中附加了诸多报名条件,侵害了报考人员的合法权益。例如,我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又如第三十一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其中存在着“适当照顾”“特殊职位”“简化程序”“其他测评方法”等模糊字眼,缺乏相关权威解释,这就为招考部门在招考及录用过程中过度利用自由裁量权提供了“便利”。我国现行的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诸
如《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仍然停留在试行阶段,因此,我国应尽快出台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单行法律法规,从报考条件的设定、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到政审、试用等环节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约束公务员考试中存在的不公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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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15年学位论文。
责任编辑:邓菁
占科技经济发展制高点。
3.要强化龙头带动,推动产业集化发展
通过龙头企业拉动“造链”、辐射配套企业“扩版”、一批中小企业“补链”,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将产业链不断向纵向延伸,借势“龙头”上下吸附,形成上下游齐全且具有强大竞争能力的产业集。例如:以苏州太湖现代装备科技园、甪直模具产业园、胥口现代装备产业园、木渎智能装备产业园等载体为中心,依托汇川技术、绿的谐波、柳道万和、耐克森线缆等龙头骨干企业带动,着力在临湖打造大型、重型、成套铸造装备产业链,在开发区、木渎片区打造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在甪直打造特模具产业基地,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特集聚、错位发展。着力扶持吴中医药、东瑞制药、天马医药、药明康德等骨干企业做强做大,促使资源向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集中,实现资源优势集聚和资源效率提升,大力发展抗菌素、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医药检测等,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医药品牌,提升“吴中药港”知名度。发挥远东服装、琦伟纺织、远纺织染、万丽织造、正雄丝绸等服装、纺织企业的龙头作用,推进上下游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加快现代纺织新材料、新技术、机电一体化以信息技术的开发运用;加强吴中区出口针织服装产业集聚监管示范区建设,提升临湖镇“江苏羊毛衫名镇”品牌,促进纺织服装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发展。
各板块按照产业功能区划实行产业链条集布局,突出产业链招商,立足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积极引进龙头项目、重要环节支撑项目,以及上下游配套项目,促进项目链条式聚集、集化发展,强化主导产业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要实行园区化布局,集约资源加快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实施集布局、组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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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菁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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