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受处分⼯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务员受处分⼯资待遇
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社部发[2010]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员受处分⼯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公务员受处分的⼯资待遇处理
(⼀)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职务⼯资、级别⼯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条件的,如次年1⽉1⽇仍在处分期,从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次⽉起晋升级别。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1⽇起晋升级别⼯资档次。
(⼆)公务员记地、记⼤过处分的,不降低职务⼯资、级别⼯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1⽇起晋升级别和级别⼯资档次。
(三)公务员受降级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起,降低⼀个级别,级别⼯资就近就低套⼊降低后级别相应
的⼯资档次,相应降低按级别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受处分前的级别为本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降低⼀个级别⼯资档次,级别⼯资为本级别最低档的,按本级别的⼀个⼯资档差降低级别⼯资,级别⼯资为⼆⼗七级1档的,可给予记⼤过处分。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1⽇起晋升级别和级别⼯资档次。解除降级处分,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级别和⼯资待遇。
(四)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起,职务⼯资按新任职务确定,级别按每降低⼀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确定,最低降为⼆⼗七级,级别⼯资逐级就近就低套⼊降低后级别相应的⼯资档次,津贴补贴按新任职务和级别确定。未明确新任职务的,暂按本⼈原基本⼯资和津贴补贴之和的70%计发临时⼯资。明确新任职务后,被多减发或⽔减发的⼯资予以补发或扣发。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1⽇起晋升级别和级别⼯资档次。解除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职务、级别和⼯资待遇。
(五)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起,取消原⼯资待遇。
(六)公务员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资待遇的,从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次⽉起执⾏。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资予以被发。处分被加重的,少减发的⼯资予以扣发。
⼆、公务员退休后被追究政纪责任的退休费待遇处得
(⼀)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法纪⾏为,依法应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处分的,不降低退休费待遇。
(⼆)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为,依法应给予降级处分的,从应受处分的次⽉起,按2%降低基本退休费。今后国家调整退休纲时,不受应给予处分的影响。
(三)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为,依法应给予撤职处分的,从应受处分的次⽉起调整退休费待遇。未重新明确执⾏退休待遇职务层次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降低⼀个职务层次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退休待遇职务低⼀个职务层次的标准执⾏。重新明确执⾏退休待遇职务层次的,按降低后的职务层次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的标准执⾏。
(四)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为,依法应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从应受处分的次⽉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
(五)公务员退休后被追究政纪责任,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变更,需要调整退休费待遇的,从审查结论作出
的次⽉起执⾏。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退休费予以被发。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退休费予以补发。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加重的,少减发的退休费予以扣发。
河北公务员待遇三、其他有关规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作⼈员,参照本通知执⾏。
(⼆)本通知⾃发⽂之⽇起执⾏。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由⼈⼒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O⼀O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