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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与规格、毕业应修读的学分、授予学位名称,课程结构与学分,各学期周数分配表,课程学时与学分比例表,教学计划总表六个部分。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其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有一定实践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合格人才。
(二)具体规格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修养,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团结合作的品质。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有较好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二、学制、学位及学分
(一)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教学一般安排在四年内进行。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学习情况在四至六年内修满学分,修满学分后,准予毕业。
(二)学位
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只能授予一类(文、理、法、教育、历史、工、农、管理、经济、艺术)学士学位。
(三)总学分
各专业培养方案原则规定的总学分为170±5学分;总学时约为2700±100学时。
(四)学分及学分绩点计算
1.学习成绩的学分计算,理论课一般18学时计1学分,公共体育课和实验课36学时计1学分。军训及军事理论课共计3学分,实践环节累计10学分,社会实践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
2.学分绩点包括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的计算限于专业核心课程(或称为学位课程),其他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修读及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不计学分绩点。
计算公式如下:
若某门课程考试成绩低于60分则学分绩点计为0。
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含2.5)以上,方可授予学位。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含3.5)以上,可在总学分中增计2学分。此外,在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奖,或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专利,以及参与顶岗实习、乡村支教、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uei修课、ixiukee一次可增计1学分,增计累计不超过2学分。增计学分可用以冲抵专业选修课学分。
三、课程结构
(一)课程总体结构
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实践环节五部分组成。
(二)各类课程结构
1.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体育及军事类等课程,47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类
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安排在2-6学期,要求必修16学分,按照中宣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对应课程可以免修,其他专业不得免修。
(2)外语类
外语课程安排在1-4学期,要求必修16学分。大学英语由公共英语教研部制定教学大纲,根据学生高考英语成绩或入学后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根据不同专业类型进行分级、分类教学。大学俄语、日语开设学期及学分与大学英语课程安排相同。
(3)计算机类
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安排在第1、2学期,要求必修8学分。课程实行分级教学,侧重于基本技能训练。由计算机科学学院制定分级教学大纲并组织教学。
(4)体育及军事类
体育课程安排在1-4学期,要求必修4学分。军训及军事理论课程安排在第1学期,学生必须完成军事训练2—3周,计1学分。军事理论课2学分,由军事理论教研部组织实施。
以上各类公共必修课程设置见表1。
表1  公共必修课课程设置表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周学时
开设
学分
开课
周数
开设学期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6
2
2
18
3
思想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72理论
36实践
4(4)
4(2)
18(9)
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54
3
3
18
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6理论
18实践
2(1)
2(1)
18
2
形势与政策(专题)
36
2
2
18
6
大学外语(1-4)
200理论
72网络学习
4
12(4)
68
1-4
体育(1-4)
136
2
4
68
1-4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1、2)
128(含上机实践)
4
8
32
1-2
军训及军事理论
3周
3
3
1
    总  计
698理论
126实践
40(7)
2.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是学生获得毕业和学位文凭所应必修的学科专业课程,应使学生掌握所修学科领域和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设定为70学分。在专业必修课中应确定一般不超过10门课程为核心课程,40学分左右;其它专业必修课10门以内,30学分左右。
师范专业必修课70学分,分为“学科专业必修课”和“教师专业必修课”,其中教师专业必修课10学分,此类课程要着重体现教育部《教师教育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所要求的“教育信念与责任”、“知识与能力”、“实践与体验”三大培养目标和六个课程学习领域的内容。课程设置见表2。
表2  教师专业课程设置表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周学时
开设
学分
开设学期
课程
性质
教师专业必修课
020000001
教育学原理
54
3
2
3
核心课
020000002
教育心理学
54
3
2
4
核心课
020000003
学科教学论
54
3
2
4或5
核心课
020000004
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54
3
2
5或6
必修课
020000005
教师职业道德
18
2
1
5
必修课
020000006
教师职业技能(含微格)训练
36(18)
2
1(1)
6
必修课
教师专业选修课
(至少选修8学分 )
020020001
有效教学
36
2
2
5
选修课
020020002
中学生心理发展与学习
36
2
2
5
选修课
020020003
中外教育发展简史
36
2
2
5
选修课
020020004
课程设计与评价
36
2
2
5
选修课
020020005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36
2
2
6
选修课
020020006
班级管理
哈尔滨师范大学36
2
2
6
选修课
020020007
教育哲学
36
2
2
6
选修课
020020008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2
6
选修课
020020009
中学生心理辅导
36
2
2
6
选修课
020020010
教师专业发展
36
2
2
8
选修课
……
……
其他类型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70学分,要根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规范、专业认证标准和行业执业资格认证所规定的要求,设置体现专业特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按专业或专业方向以模块化形式构建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