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1.22
【字 号】皖政〔2015〕12号
【施行日期】2015.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就业是民生之本。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优先位置,作出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形势持续稳定,为促进经济健康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政府决定,授予合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等50个集体“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世保等150名同志“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2日
 
附件
 
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50个)
安徽省人力资源网
  合肥市
  合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合肥市统计局
  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曙光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
  淮北市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濉溪县临涣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