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职业中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建立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告,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在招生录取阶段,要及时准确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二)强化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统一宣传职业学校;统一公布学校的招生计划等招生信息;统一组织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
(三)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的学校,必须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招生;未经许可,不得招收或联合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
(四)要对学生报考情况进行合理的引导。担负着为高中阶段学校输送合格毕业生的任务,要在全面分析学生个性特点、学习状况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学生做出适合其发展实际的选择。应鼓励未升入普通高校的高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基本学制为一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湖北阳光招生录取查询
(五)职业学校要加强办学条件建设、调整优化专业、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管理水平。要以立
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前提,创新办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毕业生竞争力。
(六)实施招生通报制度。学校于8月至11月的毎月25日前,将招生进展情况(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