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艺术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档案管理(专技岗位)1名
2.信息管理(专技岗位)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档案管理
1.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档案法》,熟练掌握有关档案工作制度;
(2)负责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艺术档案的接收、整理、编号、装订、存放、管理等,以及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
(3)负责大事记收集整理工作。
2.任职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守机密;
(2)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
(3)具备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档案事业,熟悉《档案法》《艺术档案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4)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能撰写办公文本、统计报告的,能熟练运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5)有艺术档案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信息管理上海市公务员报名系统
1.工作职责
(1)负责线上公众平台的日常运营,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及时掌握文化艺术热点,提升内容质量和传播度;
(2)负责新媒体账号及线上公众平台的推广及合作,跟踪推广效果,分析数据并反馈;
(3)定期对信息数据进行备份,负责实施进度和质量控制。
2.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守机密;
(2)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熟悉新媒体运作方式者优先;
(3)具备新媒体运营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具有较强组织沟通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4)有较强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抗压能力强,能适应高强度户外工作。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17:00止。
2、报名方法:
②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
③学历、学位证明;
④社会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上传至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学籍证明”项);
⑤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请上传至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其他”项)。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二)资格审查
(三)招聘形式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按总分高低顺序,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未通过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程序,并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到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艺术研究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