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2.20
【字 号】云政办发[2004]36号
【施行日期】2004.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4]36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有效地预防控制艾滋病在我省的流行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在施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的同时,实施净化社会环境防治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清洁针具交换和替代降低危害、艾滋病关爱中心建设、艾滋病预防监测和科技攻关六项工程(以下统称“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当前,全省艾滋病疫情呈现快速度、多渠道、多层面流行的严峻态势,防治工作到了关键时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省于1989年首次发现了艾滋病疫情,至今短短14年,已有16个地州市118个县市区相继发现了艾滋病疫情,HIV感染人数、病人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上升,
多数地州市已处于中度流行期,个别的到了高度流行期。特别是近年来,高危人艾滋病流行率迅速上升,母婴传播艾滋病逐渐增加,艾滋病危害健康、危害社会问题日趋突出,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是省政府针对当前艾滋病疫情形势,为切实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而作出的重大卫生决策和部署,关系到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兴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抓紧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尽快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要把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动员各方力量,切实增加投入。各地州市、县市区要成立艾滋病防治领导机构,保证工作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各级政府领导,尤其是分管领导要投入一定精力抓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切实把
艾滋病防治工作与部门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各项工程的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级政府要按照突出重点、调整结构、增加投入、勤俭办事的原则,保障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必要的经费投入,并在预算时予以安排和落实。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争取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能够通过市场运作筹集资金的,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为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创造必要条件。
  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各级政府负责领导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保障经费投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净化社会环境防治艾滋病工程由公安部门负责,教育、监察、文化、卫生、工商、旅游部门协助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由计生部门负责,公安、文化、卫生、工商、药监、旅游部门协助落实;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程由宣传部门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和计生协会协助落实;清洁针具交换和替代降低危害工程,由卫生部门负责,公安、药监部门协助落实;艾滋病关爱中心建设工程由卫生部门负责,计委、财政、编办部门协助落
实;艾滋病预防监测和科技攻关工程,预防监测由卫生部门负责,科技、公安、司法、检验检疫等部门协助实施,科技攻关由科技部门负责,教育、卫生、药监部门协助落实。
  为实施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6),对各项工程的预期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等作了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抓紧落实各项措施,争取用5—10年时间,彻底遏制艾滋病在全省快速流行和蔓延的势头,扭转艾滋病防治的被动局面。各地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后果的,按照《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追查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各地(州、市)要将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及工程实施进展情况于当年11月30日以前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各级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宏观管理,搞好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抓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实施的协调和督促落实,务求实现预期目标。省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对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情
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全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云南各地州疫情最新消息
  附件:1.《云南省净化社会环境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2.《云南省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3.《云南省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4.《云南省清洁针具交换和替代降低危害工程实施方案》
     5.《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关爱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6.《云南省艾滋病预防监测和科技攻关工程实施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云南省净化社会环境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治安,阻断艾滋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众的健康和安全,依据《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特制定云南省净化社会环境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净化社会环境防治艾滋病工程,打击嫖娼、、非法采供血液等违法犯罪活动,阻断艾滋病经血液和性途径传播。
  (二)具体目标。实现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嫖娼现象明显遏制;阻断非法采供血液传播艾滋病;新发人员明显减少,戒断巩固3年以上人员逐年增加;戒毒场所收戒人员占60%以上,社会面上基本无失控人员;供应和消费市场明显萎缩;“无毒县”成果得到巩固,“无毒县”、“无毒社区”、“无毒村寨”数量逐年增加,“无毒县”达到全国25%的平均水平;在校生和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90%;民警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