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辽宁省疫情紧急通知【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7.04.12
【字 号】辽卫函字[2007]151号
【施行日期】2007.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7〕151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和综合防控能力,特制定《辽宁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辽宁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
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机制,促进全省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努力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提高全省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构
建和谐辽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行动目的
  1、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自身管理,建立长效的防控机制。
  2、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管理,保障疫情报告及时、准确,杜绝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加强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医疗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
  3、依法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执法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行动目标
  1、通过本次整治行动,促进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提高,使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促进乡镇级医院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确保网络直报系统运行通畅。
  2、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立达100%,其他医疗机构传染病分诊点建立率达100%。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标识明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