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各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组
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物资保障组、中学防控组、小学防控组、学前防控组、职业教育防控组、校外培训机构防控组
现就加强当前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培 训和体艺技能类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紧急通知,请严 格贯彻执行。
一、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履行报批手续,控制时间、范围、地点等。校门口除保安值守,必须还有值班领导或值班老师值守。
二、严格工作、生活纪律。731 日起,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正常上班含节假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有师生员工不参加任何聚会,不得组织、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暂停至室、游泳馆、健身房的锻炼活动。三、加强师生员工管理。所有师生员工不得前往任何校外
机构参加任何线下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含游泳馆、健身

房、室)。所有师生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得离开本县,特殊情况需要出县的,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要每隔 14 天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行程
卡大数据查询,准确掌握其 14 天行程,如有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工作所发共享文档中排列的重点排查区域旅居史、接触史,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并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应专组和综合协调组报告。对瞒报、漏报的人员,要及时通报、批 评并进行追责。
四、落实督查指导,完善工作台账。省、市、县各级均将辽宁省疫情紧急通知组织专项督查,县纪委也将从即日起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各专组及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及督查工作专项会议要求,切实履行相关条线
(镇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职责,如遇不能解决或解答的问题,及时与综合协调组对接。同时,迅速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指导的工作台账。
xx县教育系统常态化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202xxx